抄税,报税,清卡这三个哪个在前哪个在后,是什么一个顺序
这几个都是一般纳税人月初抄报税的流程,顺序和你写的一样。但是这里的报税是说的将之前抄税的结果通过税控系统发给税务局,最后在做清卡。只有清卡了才可以开具发票。
月初首先要进行“抄税处理”,否则本月无发开具发票;抄税处理完成后,在申报期截止日前,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以后,也是在申报期内,进行“远程抄报”,显示报税结果成功后,最后“清卡”。
如果“远程抄报”和“清卡”未在申报期内完成,则税控盘会锁死,此时将无法开具发票,需要到税务局找相关部门予以解锁。
扩展资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备查资料
纳税人在月度终了后,应将备查资料认真整理并装订成册。
1、属于整本开具的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的存根联,按原顺序装订;开具的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应按开票顺序号码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开具份数装订。
2、对属于扣税凭证的单证,根据取得的时间顺序,按单证种类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份数装订。
3、装订时,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规定的《征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以下简称“《封面》”),并按规定填写封面内容,由办税人员和财务人员审核签章。启用《封面》后,纳税人可不再填写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封面内容。
4、纳税人当月未使用完的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暂不加装《封面》,两个月仍未使用完的,应在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剩余部分剪角作废的当月加装《封面》。
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及收购凭证在其整本使用完毕的当月,加装《封面》。
5、《封面》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单位名称、本册单证份数、金额、税额、当月此种单证总册数及本册单证编号、税款所属时间等,具体格式由各省一级国家税务局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