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用交通事故赔偿款买的房子,写夫妻共同名.属于共同财产吗
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 知道合伙人情感行家
关注
展开全部
老公用交通事故赔偿款买的房子,写夫妻共同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
交通事故赔偿款属于老公的个人财产,所以用此款买的房子,即使写的是夫妻的名字,也不属于共同财产。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交通事故赔偿款属于老公的个人财产,所以用此款买的房子,即使写的是夫妻的名字,也不属于共同财产。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832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福州梦中仙子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石家庄麦田守望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