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宝坻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2016-03-07 · 国内知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中公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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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宝坻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含2015年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2月9日以后出生),专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2月9日以后出生);
4.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要求;
5.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及名额
1.面向本市招聘具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下列所需学科相近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9人。具体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7人,焊接工艺及设备专业1人,电子商务专业1人。
2.面向本区招聘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06人。具体为:
语文30人,数学30人,英语22人,体育12人,美术10人,音乐2人。
3.面向本区招聘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学前教育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其他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36人。
4.本次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职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5年1月27日至2月4日,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天津宝坻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宝坻区公务员局在宝坻区电视台同期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9日至13日,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2. 报名地点:外区县考生在宝坻区人才服务中心(区档案局北楼一楼)报名、本区县考生按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在各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村居综合服务站报名。报考人员首先在天津宝坻人才网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在电脑中填写、打印后携带近期1寸免冠彩照三张及45元报名费到指定地点报名。
3.领取面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携带身份证(如代领,需出示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于2015年3月4日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采取同内容、同问题试讲、答辩等方式。
2.面试考官人选(评委)由具有面试资格或有经验的专家随机抽调。
3.面试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笔试。
4.2015年3月9日宝坻人才网公示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按学科统一考试,试卷为百分制。
2.临时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出卷、阅卷。出卷、阅卷过程采取全封闭管理。
3.公示笔试成绩。
4.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与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5.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6.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按通知的时间,持本人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携带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携带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宝坻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出现人员空缺,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毕业生报到证尚未派遣到宝坻区公务员局(宝坻区人才中心)或户口尚未转回到宝坻区的,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前,必须将报到证改派到宝坻区公务员局(宝坻区人才中心),户口转回到宝坻区,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但目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应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前,将符合所报考职位的教师资格证交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验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具体条件及名额”中2、3职位的毕业生,被录取后,若所持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所报考学科不一致的,应在自录用之日起三年内取得所报考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体检
体检由区公务员局指定医院按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考察
考察由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录用
根据面试、笔试、考察、体检结果,区公务员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发布公告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公务员局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九)聘用
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在区教育局确定的职位内依次选岗,区教育局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全部过程,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在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在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备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此类考试。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本方案由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9242131 29262910
举报投诉电话:29242649
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含2015年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2月9日以后出生),专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2月9日以后出生);
4.符合所报考职位的其他要求;
5.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及名额
1.面向本市招聘具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下列所需学科相近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9人。具体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7人,焊接工艺及设备专业1人,电子商务专业1人。
2.面向本区招聘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06人。具体为:
语文30人,数学30人,英语22人,体育12人,美术10人,音乐2人。
3.面向本区招聘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学前教育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其他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36人。
4.本次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职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5年1月27日至2月4日,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天津宝坻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宝坻区公务员局在宝坻区电视台同期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9日至13日,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
2. 报名地点:外区县考生在宝坻区人才服务中心(区档案局北楼一楼)报名、本区县考生按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在各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村居综合服务站报名。报考人员首先在天津宝坻人才网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在电脑中填写、打印后携带近期1寸免冠彩照三张及45元报名费到指定地点报名。
3.领取面试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携带身份证(如代领,需出示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于2015年3月4日上午8:30—11:00 、下午2:00—5:00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采取同内容、同问题试讲、答辩等方式。
2.面试考官人选(评委)由具有面试资格或有经验的专家随机抽调。
3.面试达到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笔试。
4.2015年3月9日宝坻人才网公示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按学科统一考试,试卷为百分制。
2.临时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出卷、阅卷。出卷、阅卷过程采取全封闭管理。
3.公示笔试成绩。
4.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与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5.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6.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按通知的时间,持本人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携带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携带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宝坻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审查出现人员空缺,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毕业生报到证尚未派遣到宝坻区公务员局(宝坻区人才中心)或户口尚未转回到宝坻区的,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前,必须将报到证改派到宝坻区公务员局(宝坻区人才中心),户口转回到宝坻区,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但目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应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前,将符合所报考职位的教师资格证交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验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具体条件及名额”中2、3职位的毕业生,被录取后,若所持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所报考学科不一致的,应在自录用之日起三年内取得所报考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体检
体检由区公务员局指定医院按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考察
考察由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录用
根据面试、笔试、考察、体检结果,区公务员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发布公告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公务员局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九)聘用
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在区教育局确定的职位内依次选岗,区教育局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全部过程,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在报名、面试、笔试、体检、考察中应聘人员有舞弊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在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备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此类考试。
(三)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事项时,凡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本方案由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9242131 2926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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