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的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际田联最新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分时间段检录,同时发令。参加等级达标的运动员必须于赛前40分钟在全程检录区前单独检录,如已报名参加达标活动的选手,没有参加单独检录的,其成绩将不能作为官方比赛成绩申请运动员等级达标。组委会赛后将对达标运动员的成绩在官方网站上公示15天。
(三)相关距离的关门时间: 5公里 7公里 10公里 12公里 21.0975公里 30公里 35公里 全程马拉松 1小时 1小时15分 1小时30分 1小时40分 3小时 4小时30分 5小时30分 7小时 (四)全程马拉松比赛采用电子计时,各参赛者必须佩带计时芯片,在起终点、折返点及关键路点设有计时芯片感应带,参赛者行进中必须逐一通过地面的计时芯片感应带,如选手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成绩。除起点外,两个芯片在其它计时点的误差少于1秒,也将取消相关者的成绩。组委会提供回收性计时芯片,回收性计时芯片收取押金每人50元人民币,赛后请到芯片回收处交还计时芯片,退回押金。
(五)在关门时间内跑完全程马拉松的运动员,完成比赛一小时后凭两块齐全的号码布到组委会成绩证书领取处领取成绩证书。当日17:00后全程寄存衣物点改到市体育中心原现场报名处领取,21:00后改在第二天领取。(详情请参阅《运动员参赛须知》)
(六)半程马拉松、10公里、5公里跑不录取名次,只发给参赛证明。半程终点寄存衣物点当日13:00后改到市体育中心原现场报名处,21:00后改在第二天领取。(详情请参阅《运动员参赛须知》)
(七)有关竞赛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请详细阅读各项目《参赛须知》。
(八)组委会将对参赛者进行兴奋剂抽查。
(九)组委会将对起点、终点及关键路点进行录像监控,出现以下违反比赛规定的参赛者将被取消参赛成绩,个人资料录入报名识别系统,两年内不准参加厦门国际马拉松赛,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情节严重的,终身禁赛。
虚假年龄报名或报名后由他人替跑;
运动员携带他人芯片或一名运动员同时携带两枚或两枚以上芯片参加比赛;
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本人报名项目区起跑的;
起跑活动中不按规定时间出发抢跑;
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插入赛道的;
没有沿规定线路跑完所报项目的全程,抄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的;
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
全程项目运动员没有按规定携带自己的两块号码布通过终点的;
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和用非本人本次比赛芯片退取押金的;
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挥,干扰赛事,聚众闹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