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没有规定事假最长能多少天
事假最长可以请多久,法律没有具体规定,需要按照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劳动者可以查看员工手册、公告栏、劳动合同约定等。
职工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但批准权在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员工请事假的具体情形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作为用人单位,在遇到职工因故请事假时,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可以给予批准。当然,这就要求用人单位要完善自身的规章制度,明确职工请事假的流程及批准权限,既要依据规章制度进行审批,还要综合考虑职工的实际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制度制定出来后投入使用前,用人单位应当将其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比如张贴在公司的公告栏进行公示,或者制作成员工手册分发给员工,并给员工开会进行培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扩展资料:
事假工资的扣除
对于员工请事假怎么扣减工资,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但它有个前提条件:不能逾越法律的强制性和原则性规定。
我国《劳动法》及法规对事假工资无具体规定,对病假工资在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省逊克县法院网-法律对“请假”是如何规定的?
2019-06-14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
- 官方电话
- 在线客服
-
官方服务
- 官方网站
- 电话咨询
劳动法并未对事假天数有具体规定。要根据公司和个人情况来处置,一般中小企业制度规定,事假3天以内是允许的,如果有特殊情况应当也可以适当延长。
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83天,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83天/8小时。
扩展资料:
劳动法同时规定去港澳的,不得超过3个月,出国的,不超过半年,如因故确需续假,应在批准的假期内向所在单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
因私事短期出境的假期工资、旅费等待遇在职职工因私事短期出境,假期内的工资和副食品价格补贴等,均按照职工所在单位处理事假的规定办理。在国外的由所在单位保留一年,在此期限内回来的或获准在国外定居的,全部补发,超过此期限的,从回来后或获准在国外定居后按月发给(离休干部的生活补贴,则按年度发给),原保留的不补发。
参考资料:
有规定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扩展资料:
职工带薪年休假相关要求规定:
1、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2、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推荐于2017-12-15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劳动部
《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 》
[59]中劳薪字第67号
1.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他们的工作性质不同,进行加班加点工作的时候,可以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因此,在一般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五条 员工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