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需要评估费吗
对二手房进行买卖时,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对房屋进行评估,房屋价格应该由买卖驭协商,但双方认为要评估的,可以协商评估的问题。
交易双方为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也可以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都能自行确定交易价格,但如果有一方或双方对交易的二手房的价格没有概念。
如境外人士或外地人,对国内或当地的房地产市场不了解,又不相信对方的报价或中介机构的评估,也往往要自行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有资格的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然后参考评估价格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扩展资料:
房屋评估计价方法:以房屋建筑总面积(平方米)、按测定的重置单价计算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根据评估的房屋新旧程度,计算房屋现值(净值)。其计算公式如下:
1、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房屋建筑总面积×房屋重置单价±房屋的增减价值
2、房屋现值(净值)=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评估的房屋新旧程度(%)
3、房屋应提折旧=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房屋现值(净值)
4、年折旧额=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1-残值率)÷耐用年限
5、年折旧率=年折旧额÷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100%
6、尚可使用年限=房屋的耐用所限×评估的房屋新旧程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评估价
2019-02-28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在房屋买卖中,需要评估的地方有两处,基本上全都是由房屋承受方承担的。一、贷款评估:此评估由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用于银行确定产权价值,确认贷款发放金额,这笔费用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由谁出,现实中大多数是由购房者承担。二、过户评估:当土地性质为商业时,也需要评估公司评估过户价,住宅不需要评估报告,此评估由地方税务局依据申报价和历史成交数据确认。此费用一般由买卖双方协商承担,通常为房屋承受方担承。根据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目前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 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
孙旭权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张烜墚
资深刑事律师
张丽珍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林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绍熙
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杨鹏淋
资深劳动纠纷律师
查
看
更
多
- 在线客服
-
官方服务
- 官方网站
- 立即咨询
2018-03-30
1.个人所得税:1%(卖方出,满五年唯一一套住宅免征);
2.契税:90平方以下1%,90平方-144平方1.5%,144平方以上3%,二套房3%,买方出;
3.营业税:5.6%(卖方出,满两年免征);
4.交易手续费:面积*6元(买卖双方一家一半);
5.工本费:80元(买方出);
房屋的评估价是根据房屋的评估总价来计算的100万以下的基本是400元-600元,如果是100万以上的就是根据房屋的评估价的千分之1.5计算的。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0平内1.5%,超过140平或非首次3%,由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两年唯一住房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两年可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