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斤到底是几两?
现代采取十进制,一斤等于10两,古代采取十六进制,一斤等于16两。故有半斤八两之说,一般用“半斤八两”来形容不相上下。
“斤”也作“觔” 质量单位:市制一~为十两(旧制一斤为十六两),两斤等于一公斤。"觔"另见筋(觔)。中国和东南亚各国所用的各种重量单位中,均在600克左右;亦指中国在1929年规定的标准单位,等于1.1023磅或50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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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换算
资料:
西汉每斤,258.24克;东汉每斤,222.73克;魏晋每斤,222.73克;南齐每斤,334.10克;梁、陈每斤,222.73克;北魏每斤,222.73克;东魏每斤,445.46克;北齐每斤,445.46克;北周每斤,250.66克;隋朝每斤,668.19克;唐朝每斤,596.82克。
从有“斤”这个概念开始,一直到民国结束,历朝历代的“斤”统统是16两,而不是今天的10两。有了“斤”的重量,再去算“两”的重量轻而易举,一律除以16就是。
衡制
西汉成书的《淮南子》中载:12粟为1分,12分为1铢,12铢为半两,24铢为1两,16两为1斤,30斤为1钧,4钧为1石。《孔丛子》中记载:“二十四铢为两,两有半曰捷,倍捷曰举,倍举曰锊,锊谓之锾,二锾四两谓之觔,觔十谓之衡,衡有半谓之秤,秤二谓之钧,钧四谓之石,石四谓之鼓。”
秦统一度量衡后,反映在衡制方面为五权法:即铢、两、斤、钧、石,非十进位制。1石=4钧、1钧=30斤、1斤=16两、1两=24铢。汉承秦制,据《汉书·律历志》记载:“权者,铢、两、斤、钶、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24铢),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
这就是用黄钟律管所容一千二百黍的重量(7.8克)来定义衡器的单位两的量值。自汉以后至隋代相承不变。唐代重量单位:“累、铢、钱、两、斤、钧、石”,非十进位。宋代以较验乐尺积累法中之分、厘、毫、丝、忽(均以十进位)五个名位,用来命名重量单位以下的小数名称,清未重定度量衡时,重量小权单位止于毫,斤以上不命名。民国18年(1929)《度量衡法》市用制又止于丝,斤以上加石,100斤为石。
古代重量单位及进位关系是:12铢为一龠,两龠(24铢)为两,16两为斤,10斤为衡,15斤为秤,2秤为钧,4钧为石,4石为鼓,200斤为引。
参考资料:斤(东亚传统重量单位)_百度百科
1、一斤等于十两。
一斤,数量词,原十六两制,后改为十两制。换算公式:
一市斤=500克,一公斤=1000克,一磅(lb)≈453.6克。
港澳台、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等地沿用旧制,一斤约600克。
交叉换算:1公斤≈2.2磅。
古代换算表:
2、半斤八两是一个汉语成语,拼音是bàn jīn bā liǎng。意思是指彼此不相上下,实力相当。
扩展资料:
衡制沿革:
现行的一斤十两(合500克,0.5公斤)制,始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是当时温州人姜周元先生首倡的,十两一斤建议提出后,很快得到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重视。
1958年,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全国多个地方试点的基础上,开始在全国实施衡器计量全面改革,普遍使用十两秤。
事后,中央政务院还向姜周元颁发了“中国衡器改革建议者”的证书。姜周元 这一具有历史和现实意义的衡器改革的首倡人物,是深受人们爱念的。
2003年春,姜周元先生去世时,有一副特别醒目的挽联是这样写的:“一斤改十两,一斤得十两,做人做账同原则。 十亿出一人,十亿只一人,肯干肯缄不普通。 ”(《载敬堂集·江南靖士联稿·挽中央政务院“中国衡器改革建议者”证书获得人姜周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一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半斤八两
现在的一斤是10两,斤是我国有特定的计量单位,中国古代的重量单位中,三十斤是一钧;十圭重一铢,二十四铢重一两,十六两重一斤,1斤等于16两,故有成语“半斤八两”,表示不分上下。
公制:
1斤 = 10两 = 100钱
1钱 = 5克
市制: 1斤 = 16两 = 160钱
扩展资料
国际标准单位中没有“斤”,这是我国的一个单位。
其次 “斤”“公斤”之类的单位在物理上来讲明显属于重量单位,而决不是质量单位。
再次 从法律,生活的角度来讲,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斤”“公斤”等单位可以看做质量单位在各种场合使用,质量=重量,在法律上等价,具有法律效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重量单位
古代是一斤十六两,现行的一斤十两(合500克,0.5公斤)制,始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是当时温州人 姜周元先生首倡的,十两一斤建议提出后,很快得到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重视。1958年,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全国多个地方试点的基础上,开始在全国实施衡器计量全面改革,普遍使用十两秤。
扩展资料
《汉书·律历志上》:衡权者:衡,平也;权,重也,衡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也;权者, 铢、 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一 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
《隋书·律历上》:梁、陈依古称。齐以古称一斤八两为一斤。周玉称四两,当古称四两半。开皇以古称三斤为一斤,大业中,依复古秤。
汉唐制度,一石=120斤,一斤=16两,一两=24铢(宋代废铢,一两=10 钱),明清沿袭宋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一斤
以前,一斤是等于十六两。半斤的话,就是等于八两。半斤八两的意思是,两者相比不分伯仲,不相上下的意思。
在我国长达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一直沿用。直到新中国成立1949年后,由于十六两制在计算的时候有些不方便,才改成现在的一斤等于十两。
扩展资料:
“半斤八两”是完全相等、完全相同、分毫不差的意思。
大约是在清代以前的一段时间,一斤是等于16两的。那时的称就是这样。两以下,斤以上,都是十进制。唯独斤是16进制。据说,那时有很多人不认得称,其实就是他们对斤两的换算感觉不便而已。
辛亥革命以后,16两的称逐渐被废除,完全十进制的衡制才被确立。新中国成立后,旧的衡制被完全地废除了。但是它在语言中的遗迹还保留着,“半斤八两”就是其中之一。在这个俗语中,半斤=八两,不差分毫。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