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初级职称补贴1000元,还有哪些福利?
只有1000万的技能提升补贴。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1、从2017年1月1日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参保职工,均可按规定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8月1日起,各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始受理职业技能补贴申请业务。
2、补贴申请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2)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补贴标准: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不同等级可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不同职业(工种)可按等级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省内参加失业保险,非本省考取的证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4、补贴申请流程: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申请条件进行核查比对,对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的申领人员,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其社会保障卡中。具体程序有申请、审核、公示和发放4个环节,全部实现网上经办管理和服务。
5、需要什么申请材料:符合申领条件的职工,应于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本人户口(居住证)所在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表》(社保局网站下载)、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及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或齐鲁银行储蓄卡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现场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申请人。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官方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