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婆婆要求我和老公一起帮忙还贷,合理吗?
关于公公婆婆让自己和老公一起还贷,听起来这件事情并算太合理,但是我们也要看还贷的内容是哪些,为什么要还贷。就我个人而言,如果还贷的款项,是所谓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我是可以接受的,但反之,则要思考了下了。
1、还贷款项为房贷,车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类的,可以考虑一起还贷
就我本人来说,我并不认为婚内的共同财产,让男方一个人承担是一件好事。两个人既然已经结为夫妻,那应该一起为彼此的幸福生活努力。因此呢,如果需要帮忙一起还贷的项目是婚内的共同财产,我觉得就算公公婆婆不提出来,我也会主动问的。如果男方不需要我一起承担,那我可能会选择在家庭里多负担一点,这样自己也心安理得。如果男方需要我一起帮忙,那我们在沟通协商下,可以协定出一个合适的方法,让双方一起为这个目标而努力。
2、还贷项目和自身无关系,建议协商后再进行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说难听点,哪怕离婚了,你付的钱还是有证明的。但是如果共同偿还的款项,是婚前财产,或者说房产但并没有女方名字的那种,那就我而言我觉得是不太合理的。这种不是说,不舍得给钱,或者贪图男方家庭的便宜,主要是这类情况的还贷,女方本身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那本身就不太合理。更何况,公公婆婆要求还贷,本身就已经是个半强迫的行为,换成谁听起来应该都不好受吧。因而,如果是被要求去为和自己关系并不大的贷款一起还贷,那我建议一定要实现写好相对应的协议,以免麻烦的产生。
综上所述,公公婆婆要求自己和老公一起还贷,其是否合理还是要看贷款本身的性质。不过说到底,我还是建议说,如果已经结婚了,那双方都要为彼此付出点什么,只享受单方面的付出,是不会稳定的。
如果房子有你的名字要求你一起还房贷的话,合理;如果没有你的名字要求你还房贷的话,你可以拒绝可以接受,也合理。这其实都是看你自己是怎么想的,你觉得想一起还就一起还,不想一起还你也可以不还,只不过会因为还房贷的事导致你们夫妻或是家人之间有很大的矛盾。你的公公婆婆会认为你都是我们家的人了,房子你也有住,你必须还,你自己又会觉得一起还房贷自己就吃大亏了,总会因为这些问题有争执的。所以我挺烦结婚的,除了基本的婆媳矛盾以外,你还需要考虑到经济层面的问题,谁都不想自己吃亏,谁又都有想占便宜的心思,那怎么搞啊?索性自己有条件的自己买一个自己的房子,再不行就夫妻两一起买一起还贷,这才会让自己有安全感。
01、房子有你名字的,是合理的。如果这个房子的房产证上有加上了你的名字,哪怕你公公婆婆不要求你一起还房贷,其实你也是要还的。因为这个房子是你自己的所有物,贷款买的你就必须得还贷,还完之后这房子就等于完全的是有你一份的了。无论以后这房子是要卖呢,还是选择分呢,你都是有话语权的,就凭这个房产证上有你的一个名字。
02、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可以不还。这房子是你公公婆婆的,其实就跟你没多大关系,但很多人都会说反正他们百年之后房子也会是你们的,帮着还也没多大关系啊。这个说法其实很不靠谱,没有法律上能够证明这房子有你一半的,你就不是这房子的主人之一。说句不好听的,百年之后他们就不将这房子过给你们呢?你们也是没辙啊。
03、道德层面,你得还碍于这是老公的爸爸妈妈,公公婆婆没有经济来源了,房子又必须要还贷了,自然是要投靠儿子的。可儿子跟媳妇又组成了一个新家庭,就要负担自己家庭的基本开销,再来还父母的房贷,经济上会有很大压力。自然而然的儿媳妇就会有矛盾,儿子会认为父母养我大,操心一辈子了,帮忙还个房贷又怎么了,就这样夫妻之间的矛盾就此展开。因为这是老公的父母,得尽孝,在道德层面你是不占理的,因为百善孝为先啊。可是说句实话,这只是你老公的爸爸妈妈,并不是你自己的爸爸妈妈,他们也没有养你。你没有义务说要替他们还房贷的,你可以这么想,但旁人会觉得你这个儿媳妇太冷血,太不孝顺了,在道德方面,你会完全败下阵仗。
如果自己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觉得或多或少可以帮这点,因为自己生活过得去,有多余的功夫去帮助自己的父母,这完全是可以的。但如果是自己的生活读很难过下去了,却被公公婆婆要求必须要还房贷,这真的有点道德绑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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