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做如是观,出自哪里?
1个回答
2020-06-05 · 那几天,喝古方红糖
古方红糖
黔西南古方红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27日,是全国二百七十四家制糖企业中唯一 一家单纯红糖生产企业,是贵州省第一家获得食品安全QS认证的企业,也是贵州省红糖地方标准的起草单位。
向TA提问
关注
展开全部
一切有为法,佛学术语,泛指一切有作为、有造作的因缘所生法。即包含一切事物、物质、意识、精神,以及所有现象的存在。原意作“由因缘而起的存在者”。有为法是无常之法,如《金刚经》(鸠摩罗什译)偈子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在梦中,一切皆只是念头形成的‘相’,可说是‘名字相’,不是实物,称之为“无”;但是不能说没有这个梦,也不能说没有一切相,称之为“有”,也就是‘相有体无’。心的念头和心不是一个也不是两个,就叫做“不一不二”,也是:“色(相)即是空(心),空即是色“。
‘一切唯心造应作如是观’——我们的生活的空间就是和”梦“一样的,是心的显现。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在梦中,一切皆只是念头形成的‘相’,可说是‘名字相’,不是实物,称之为“无”;但是不能说没有这个梦,也不能说没有一切相,称之为“有”,也就是‘相有体无’。心的念头和心不是一个也不是两个,就叫做“不一不二”,也是:“色(相)即是空(心),空即是色“。
‘一切唯心造应作如是观’——我们的生活的空间就是和”梦“一样的,是心的显现。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