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有竞争吗?
说到潜规则,人们脑子里蹦出的第一个联想词就是娱乐圈。但也有人说,潜规则不止娱乐圈有,其他各行各业都有。没错,只要是想在规则之外赢得竞争,都有潜规则。但娱乐圈最甚,而且明星之间争抢资源的恶性竞争程度之激烈也远远大于其他行业。这是为什么?可以从娱乐业的三个特殊属性来解释这个现象。
娱乐业的特殊属性一:赢家通吃,因此利益差距巨大。
娱乐业是一个赢家通吃的行业,马太效应最为明显,一线明星的地位、报酬、获得更好资源的能力都远远大于不知名的小演员小歌手。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一点都不夸张。因此娱乐圈面对的利益,远远大于其他行业。
娱乐业的特殊属性二:无法设置有效规则,因此无法公平竞争。
参与者都遵守规则的竞争才能公平。如果是大家各凭本事,靠正当竞争,谁业务能力强谁上位,那也没话说。可这又是一个艺术领域,这就使得能保持公平竞争的规则几乎不可能被设计出来。因为艺术它就没有标准。说你合适你就合适,说你不合适你就不合适,一点办法没有。
娱乐业的特殊属性三:艺术生命普遍短暂,因此也注定这是一个急功近利的行业。常青树不是没有,但绝大多数都是年轻时熬不出来就再也出不来了。
普通人在普通行业的策略可以是扎实的业务能力和人品,打持久战。因为没有底线恶性竞争几次后,就没人愿意和你交往了,那么在这个充分依靠交换运行的社会,你的小聪明可能帮你赢一两次,长久来看却是必输。
但娱乐行业却不是这样,娱乐行业娱乐大众,一旦得到大众的关注和喜爱,一炮而红就可以立刻改变命运,红了之后又是一轮新的马太效应,没有人关心你是怎么成功的。因此每一个可能爆红的机会都显得尤为珍贵,怎么可能不用尽浑身解数去竞争。
经济学早已告诉我们,当某件事带来的利益大于成本时,人一定会去做这件事。这是一种非常理性的策略。这个成本,可能是自己的努力、辛苦,也可能是肉体、灵魂、道德底线、良心。而收益可能是名气、钱、权利、地位、成就感、优越感和独领风骚的快感。
综上所述,面临实实在在的巨大的利益差,又缺乏有效的竞争规则,出头的窗口期又那么短暂,那自然会出现诸多潜规则,自然会形成没有底线的竞争,自然会有很多卑劣的手段。比如为抢夺一个角色出卖自己,比如为抢夺资源向公众透露竞争对手隐私,无底线地抹黑对手等。
难道没有其他路可走吗?不能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也保持道德底线不去踩别人吗?想想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虽然甲乙两人理想的策略是互不伤害,但对个人来说,伤害对方却是对自己最有利的策略。其实就是你不想踩别人,但别人会踩你。你被踩下去了,可能就永远没有机会了,这个机会成本将非常巨大。
当然成本和收益的尺度也是因人而异的。吸毒成瘾者可能为了几百块钱毒资杀人;中产阶级可能不愿为几万几十万出卖自己,但面对八九位数以上的利益,可能也不得不面对自己的内心的贪婪;有的人为了爆红的机会和更好的资源,可以无底线地伤害别人;有的人可能不爱钱,但为了登上权力的顶峰,他也可以抛弃一切。
但也总有那么几个少数人,认为自己的灵魂、道德底线的成本极高,再大的利益也不愿交换。
除了天生反社会型人格,我想没有人生来就喜欢潜规则,喜欢通过伤害别人来赢得机会,是这个行业的特殊环境改变了人。让我们对在这个环境中仍能坚持自我的人,给予敬意,他们保持了善意,这就是这个世界中的一点光,而这一点光,就是意义。
2024-12-26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