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分类有很多,公务员与参照公务员有什么区别?
首先,解释一个常见的误区,根据《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参公一共可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即最常见的事业单位参公,具体可细分为两类:一是整个事业单位参公,如银保监、证监、国家统计局调查队、气象局等,单位所有工作人员都是参公管理的事业编制;二是行政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参公,如财政局下属的国库支付中心,只有中心的工作人员是参公管理的事业编制。
第二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指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公,例如工会、团委、妇联、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等。其中,工会、团委、妇联的工作人员使用的是行政编制,但是由于单位的性质不同,根据《公务员范围规定》,不列入公务员范畴,只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在录用程序、考核方式、职务职级、奖惩监督、工资福利等方面和公务员没有区别。
但是,公务员转正后填写《公务员登记表》,参公转正后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除此之外,群团机关中使用行政编制的参公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没有区别,而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本质还是事业编制,和公务员存在一定的区别。
第一,公务员和群团参公因公受伤后由民政局评残、发放抚恤金和《伤残公务员证》,而事业参公因公受伤后走人社局工伤保险的途径。曾经有类似的官司发生,由最高法在2018年最终裁定。
第二,公务员和群团参公无须缴纳失业保险,而参公事业单位属于事业单位的一种,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要给参公工作人员缴纳失业保险。
第三,群团机关中使用行政编制的参公工作人员可以无缝转到党政机关工作,不受身份的限制;而参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想要转到党政机关工作,会有一定的门槛。
举个例子,财政局下属的国库支付中心是参公事业单位,干部的人事关系无法直接调到财政局机关,因为财政局机关用的是行政编制,没法提供事业编制。
第四,在提拔时,参公事业的优先级会低于公务员。这主要体现在二级事业单位参公,往往竞争不过局机关的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