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计制度名词解释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上计制度名词解释是:古代考绩制度之一。始于战国,秦、汉日臻完备,秦律的《仓律》中即提到有关县里上计的情况,两汉承袭先朝上计考课制度,体制最为完备。有常课、大课、会课三种形式,长官课掾属、逐级逐层考课两大系列。
所谓上计,即由地方行政长官定期向上级呈上计文书,报告地方治理状况。县令长于年终将该县户口、垦田、钱谷、刑狱状况等,编制为计簿(亦名“集簿”),呈送郡国。根据属县的计簿,郡守国相再编制郡的计簿,上报朝廷。朝廷据此评定地方行政长官的政绩。这种考评地方官的方式古已有之。秦汉时已有较完备的制度,汉代颁布有专门的法规《上计律》,可惜该律早已不存,而今仅见一律目。
上计内容包括户籍财政、治狱惩盗、宗室名籍、边戍状况、地理行政、劝课农桑等方面。上计程序由郡县上计、督邮巡计、丞相受计、御史核计、皇帝主计,又分为冬课、秋课两类。每年郡县秋季上计,中央岁末课郡,岁首会课评定殿最,予以升降赏罚。一般以迁、降、转、徙、出入、迁补六种方式作为赏罚方式。殿最卓异,则以诏嘉、迁官、赐爵、赠秩、赏金为赏,以训斥、降谪、贬秩、治罪为罚。中期后专设上计吏、上计掾主考课事。在地方,上计官为独立行使考课职能主持地方集课工作的官员;在中央,则代表地方参予朝会,备询地方政俗,上承诏敕下传郡县。
至唐,上计职责逐渐消失,上计制度渐废。
所谓上计,即由地方行政长官定期向上级呈上计文书,报告地方治理状况。县令长于年终将该县户口、垦田、钱谷、刑狱状况等,编制为计簿(亦名“集簿”),呈送郡国。根据属县的计簿,郡守国相再编制郡的计簿,上报朝廷。朝廷据此评定地方行政长官的政绩。这种考评地方官的方式古已有之。秦汉时已有较完备的制度,汉代颁布有专门的法规《上计律》,可惜该律早已不存,而今仅见一律目。
上计内容包括户籍财政、治狱惩盗、宗室名籍、边戍状况、地理行政、劝课农桑等方面。上计程序由郡县上计、督邮巡计、丞相受计、御史核计、皇帝主计,又分为冬课、秋课两类。每年郡县秋季上计,中央岁末课郡,岁首会课评定殿最,予以升降赏罚。一般以迁、降、转、徙、出入、迁补六种方式作为赏罚方式。殿最卓异,则以诏嘉、迁官、赐爵、赠秩、赏金为赏,以训斥、降谪、贬秩、治罪为罚。中期后专设上计吏、上计掾主考课事。在地方,上计官为独立行使考课职能主持地方集课工作的官员;在中央,则代表地方参予朝会,备询地方政俗,上承诏敕下传郡县。
至唐,上计职责逐渐消失,上计制度渐废。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