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收入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 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 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