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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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厂(纱厂),面粉厂,木材厂(地板厂)等等,所有易燃易爆的生产销售单位都应设置。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3.4.1条的规定,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所以,根据上述规定,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建筑中,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基本上都要求设置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设备布置要求: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的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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