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了人,要不要先垫付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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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开车撞了人一般不需要先垫付医药费,因为保险公司有垫付伤者医疗费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经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垫付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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