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返回农村老家了,以前在公司缴纳的社保要怎么办?
辞职后返回农村老家了,以前在公司交纳的社保怎么办?
很多农村户籍的人,他们在自己打工的城市工作了5年、8年、10年或者更久,但因为某些原因,最后不得不返回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但他们在工作期间一直都是在打工所在的城市购买社会保险。那么他们遇到这种情况应当怎么办呢?建议如下:
假设你的社保交费满足15年,公司所在地属于一二线城市,经济收入高,退休工资标准高,你可将社保档案继续保留在原来的社保局,根据社保政策的相关规定,社保交费满足15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可在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参保地的社保待遇。
假设社保交费不满十五年,你回农村老家可重新寻找新单位,工作稳定后,可把社保档案由原来的公司规定社保局转回新单位,让新单位接着原来的社保继续交费,交费最低满足15年,便可享受社会养老保障。
假设社保交费不满十年,便可终止社保交费,把原来交纳的社保费全部退还。也可到原来的社保局,把社保档案转回农村老家社保局,把原来的职工社保变为城乡居民社保,达到60周岁后便可享受城乡居民社保待遇。
农民岀外打工,首先和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务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给职工办理社保,保障职工的合法权利。社保交费应由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公司交纳20%,个人交纳8%,累计交纳最低满足15年,便可终身享受社会养老保障。
以上是属于我个人的一些建议和想法 ,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你们有其他的想法,可以评论在文章的下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