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遗失了被他人捡到,索要钱财才肯还应该怎么办?
拾金不昧是传统的美德。但在现代法制社会和契约时代,捡到东西的人也有权主张自己一定的权益。
首先捡到手机不归还可能犯法,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构成侵占罪。
一般数额达到三千元以上涉嫌侵占罪。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公安局不予立案。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九十二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因此,不当得利的人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是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如果捡到手机的人为此付出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那么要求一定的报酬也是合情合理的。所以通常情况下一个懂得感恩的人是应该给剪到自己手机的人一定报仇的,这才符合社会的公序良俗。但如果对方狮子大开口,那么就只能报警,由法律来做出裁判了。
您好!手机遗失了被他人捡到,分两种情况救济:
1、从民事角度分析,拾得人侵占遗失物,构成不当得利,失主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不当得利返还。
2、从刑事角度分析,拾得人侵占遗失物拒不返还,达到一定数额的可能构成侵占罪,因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失主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法律依据:《刑法》第270条。
拓展 来源于《钟秀勇讲民法之精讲》
根据《民法典》第314条至第319条的规定,因拾得遗失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会在失主与拾得人(或公安等有关部门)之间产生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下面从拾得人的义务与权利进行分析。
拾得人(或公安等有关部门)的义务
1、根据《民法典》第314条规定可知,拾得人不能因拾得行为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请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及孳息。故拾得人应向失主返还遗失物及孳息。
2、根据《民法典》第314条、315条规定可知,拾得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3、根据《民法典》第316条规定可知,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拾得人应妥善保管遗失物。
拾得人(有关部门)的权利
1、必要费用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对遗失物所支出的保管费、维持费、饲养费、通知费等必要费用,有权请求失主补偿。
2、失主悬赏遗失物的,拾得人完成了指定行为(无论拾得人是否知道悬赏广告;无论拾得人是否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双方成立悬赏广告之债,拾得人有权要求悬赏人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支付报酬的义务。
但拾得人的权利适用有一个前提,仅限于拾得人无侵占遗失物的行为,若拾得人侵占遗失物,不仅丧失以上权利,达到一定数额的还可能构成侵占罪
1、从民事角度分析,拾得人侵占遗失物,构成不当得利,失主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不当得利返还。
2、从刑事角度分析,拾得人侵占遗失物拒不返还,达到一定数额的可能构成侵占罪,因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失主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法律依据:《刑法》第270条。
拓展 来源于《钟秀勇讲民法之精讲》
根据《民法典》第314条至第319条的规定,因拾得遗失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会在失主与拾得人(或公安等有关部门)之间产生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下面从拾得人的义务与权利进行分析。
拾得人(或公安等有关部门)的义务
1、根据《民法典》第314条规定可知,拾得人不能因拾得行为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请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及孳息。故拾得人应向失主返还遗失物及孳息。
2、根据《民法典》第314条、315条规定可知,拾得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3、根据《民法典》第316条规定可知,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拾得人应妥善保管遗失物。
拾得人(有关部门)的权利
1、必要费用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对遗失物所支出的保管费、维持费、饲养费、通知费等必要费用,有权请求失主补偿。
2、失主悬赏遗失物的,拾得人完成了指定行为(无论拾得人是否知道悬赏广告;无论拾得人是否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双方成立悬赏广告之债,拾得人有权要求悬赏人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支付报酬的义务。
但拾得人的权利适用有一个前提,仅限于拾得人无侵占遗失物的行为,若拾得人侵占遗失物,不仅丧失以上权利,达到一定数额的还可能构成侵占罪
现在有很多这样的事情,特别是一些大爷大妈们,捡到了别人的手机或物品,确实也是给你归还,但经常会索要钱财,而且数额很大。其实这种做法还是有待商榷的。
捡到了别人的物品,我们从小接受的理念就是应该主动归还,或是直接交给附近的警察。这才是正确的做法,自己拿着失主找来的时候,也应该主动给人家,对方肯定也会表示一下谢意的,而不是自己张口去索要,并且要的金额比较大。现在有的手机实际上不贵,但主要是里面的内容非常的有用,所以都会把手机找回来。但被索要大额的资金,就会感觉很不舒服。像这样的好人好事,也变得非常的别扭。
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其实可以进行报警处理的,让警察来进行协调。这样失主也避免损失了大量的财物,捡到的人也不会觉着自己要少了,吃了亏。实际上举手之劳,还是应该大方一些,要换位思考,如果是自己的东西丢了,别人捡到了,自己希望对方如何,以给思人,这样才是最好的方法。而不是一味的想扩大自己的利益,人心不足蛇吞象。不要让好人好事,最后变成勒索。
现在已经有很多的人开始重视这些方面的教育问题了,这也是全民素质提高的一种表现。所以还是应该树立起正确的观念。不要因为自己拉低了全民的素质,影响了口碑,造成不必要的影响。还是应该弘扬正气。把传统美德在自己身上也发扬下去。人人从我做起。那么将会是另一种气象。
1、注意言词摆正态度。
你要清楚是自己把手机给丢了不是人家偷你的,有些朋友在说话上不注意就容易闹矛盾,从而导致捡到手机的人不愿意归还,如果我们放低点身段把手机要回来了,既达到了我们的目的又避免了纠纷。
2、运用技术手段确定手机位置。
如果对方确实是不讲条件也不愿意交流,就是单纯的不愿意还,这样就需要看我们自己有没有做有预防,能定位手机位置并找到,可以协商解决,不行就报警。
如果价值大于5000元,捡拾人拒不归还的,构成侵占罪。本罪属于自诉案件,可以到法院直接起诉; 如果价值小于5000元,则不构成刑事案件,应当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
二、如果手机确定是被小偷偷走。分为2种情况解决。
1、您的手机中没有开启手机防盗程序。那么这时请您第一时间将该号码办理停机业务,并通过如QQ、微信、微博等方式尽可能多的将丢失手机的事情告知您的亲朋友好友,以免他们上当受骗。但不幸的是没有开启防盗程序的情况下,通常您的手机已经无法找回了。
2、您的手机开启了防盗程序。那么如果您是开通的系统防盗程序可以联系厂家寻求找回手机办法;如果您开通的是软件防盗程序,那么可直接按照软件开发商的防盗程序进行操作来找回手机。如您使用的软件是腾讯手机管家,或记不太清楚软件防盗程序的操作方法,可以参考腾讯手机管家进行手机定位、远程销毁资料、及找回手机。操作步骤如下:
进入腾讯手机管家官网防盗页面,登录开启防盗时的QQ帐号,输入丢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