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遗失了被他人捡到,索要钱财才肯还应该怎么办?
其实捡到手机不归还可能犯法,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构成侵占罪。捡到别人的东西不归还,属于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属于不当得利,也属于犯法行为,应该返还,如果不返还,丢失者可以起诉法院判决返还。 《民法通则》第79条,该条2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拾得人将拾得物拒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明知那东西是别人遗失的,失主来向你索要的时候你拒不归还,数量达到要求,满足上述要求,则你构成非法侵占罪。请看:非法侵占罪,也就是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拓展资料 如果最终还是交出或者退还了财物,或者是在他人明确提出主张交还前处理了财物事后已作了或答应赔偿的,甚至是在他人提出主张后还擅自处分财物但又作了赔偿等补救措施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
捡到别人的东西不归还,属于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属于不当得利,也属于犯法行为,应该返还,如果不返还,丢失者可以起诉法院判决返还。 《民法通则》第79条,该条2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拾得人将拾得物拒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明知那东西是别人遗失的,失主来向你索要的时候你拒不归还,数量达到要求,满足上述要求,则你构成非法侵占罪。请看:非法侵占罪,也就是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拓展资料 如果最终还是交出或者退还了财物,或者是在他人明确提出主张交还前处理了财物事后已作了或答应赔偿的,甚至是在他人提出主张后还擅自处分财物但又作了赔偿等补救措施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
您好!手机遗失了被他人捡到,分两种情况救济:
1、从民事角度分析,拾得人侵占遗失物,构成不当得利,失主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不当得利返还。
2、从刑事角度分析,拾得人侵占遗失物拒不返还,达到一定数额的可能构成侵占罪,因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失主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法律依据:《刑法》第270条。
拓展 来源于《钟秀勇讲民法之精讲》
根据《民法典》第314条至第319条的规定,因拾得遗失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会在失主与拾得人(或公安等有关部门)之间产生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下面从拾得人的义务与权利进行分析。
拾得人(或公安等有关部门)的义务
1、根据《民法典》第314条规定可知,拾得人不能因拾得行为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请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及孳息。故拾得人应向失主返还遗失物及孳息。
2、根据《民法典》第314条、315条规定可知,拾得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3、根据《民法典》第316条规定可知,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拾得人应妥善保管遗失物。
拾得人(有关部门)的权利
1、必要费用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对遗失物所支出的保管费、维持费、饲养费、通知费等必要费用,有权请求失主补偿。
2、失主悬赏遗失物的,拾得人完成了指定行为(无论拾得人是否知道悬赏广告;无论拾得人是否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双方成立悬赏广告之债,拾得人有权要求悬赏人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支付报酬的义务。
但拾得人的权利适用有一个前提,仅限于拾得人无侵占遗失物的行为,若拾得人侵占遗失物,不仅丧失以上权利,达到一定数额的还可能构成侵占罪
捡到别人的东西不归还,属于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属于不当得利,也属于犯法行为,应该返还,如果不返还,丢失者可以起诉法院判决返还。 《民法通则》第79条,该条2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拾得人将拾得物拒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明知那东西是别人遗失的,失主来向你索要的时候你拒不归还,数量达到要求,满足上述要求,则你构成非法侵占罪。请看:非法侵占罪,也就是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拓展资料 如果最终还是交出或者退还了财物,或者是在他人明确提出主张交还前处理了财物事后已作了或答应赔偿的,甚至是在他人提出主张后还擅自处分财物但又作了赔偿等补救措施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
您好!手机遗失了被他人捡到,分两种情况救济:
1、从民事角度分析,拾得人侵占遗失物,构成不当得利,失主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不当得利返还。
2、从刑事角度分析,拾得人侵占遗失物拒不返还,达到一定数额的可能构成侵占罪,因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失主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法律依据:《刑法》第270条。
拓展 来源于《钟秀勇讲民法之精讲》
根据《民法典》第314条至第319条的规定,因拾得遗失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会在失主与拾得人(或公安等有关部门)之间产生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下面从拾得人的义务与权利进行分析。
拾得人(或公安等有关部门)的义务
1、根据《民法典》第314条规定可知,拾得人不能因拾得行为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请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及孳息。故拾得人应向失主返还遗失物及孳息。
2、根据《民法典》第314条、315条规定可知,拾得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3、根据《民法典》第316条规定可知,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拾得人应妥善保管遗失物。
拾得人(有关部门)的权利
1、必要费用返还请求权。拾得人对遗失物所支出的保管费、维持费、饲养费、通知费等必要费用,有权请求失主补偿。
2、失主悬赏遗失物的,拾得人完成了指定行为(无论拾得人是否知道悬赏广告;无论拾得人是否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双方成立悬赏广告之债,拾得人有权要求悬赏人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支付报酬的义务。
但拾得人的权利适用有一个前提,仅限于拾得人无侵占遗失物的行为,若拾得人侵占遗失物,不仅丧失以上权利,达到一定数额的还可能构成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