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与合作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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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乃合作之母。
无论是同构式竞争还是互补式竞争,不存在竞争关系的地方就不可能有真正平等互利的合作。竞争意味着力量的对比和消长,而合作不过是力量对比和消长的自然结果。
平价药店的联盟,能使单个的市场零售主体团结起来。这种阵势、形态及其市场号召力,至少会给生产企业构成心理上的压力。如果生产企业能真切地感受到这种压力,则意味着平价药店联盟与前者开始构成一种竞争关系,
并开始具备与前者进行价格等方面谈判的资格。这种工商之间竞争形态的萌芽,可以看做是药品零售企业获得市场话语权的开端,也可以看做是工商走向合作的起点。
扩展资料
合作的条件
1、目标一致:合作总要有某种共同目标,至少是短期共同目标,否则无法合作。
2、统一的认识和规范:合作者应对共同目标、实现途径和具体步骤等,有基本一致的认识;在联合行动中合作者必须遵守共同认可的社会规范和群体规范。
3、相互信赖的合作气氛。
4、具有合作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一定物质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作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竞争乃合作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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