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街区与历史文化街区
1.急求历史街区和历史文化街区的区别,非常重要,需要有权威文献论
【历史街区】:“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不仅要看城市的历史,及其保存的文物古迹,还要看其现状格局和风貌是否保留着历史特色,并具有一定的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街区”。
【历史文化街区】: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有一定规模的区域。 《文物保护法》中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界定是:法定保护的区域,学术上叫“历史地段”。
好似区别不大,这两个词汇在中国【历史街区】是【历史文化街区】的前身。后者相对完善且受法定保护。
2.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
历史地段保护的概念是20世纪60年代形成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的经济恢复发展,城市中开始了大规模的住宅建设,当时普遍的做法是拆掉老城区,盖起新楼房。但是这样做的结果是改善了建筑,却破坏了历史环境。城镇历史联系被割断,特色在消失。人们开始意识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割断历史,而文物古迹、历史地段等正是这些历史文化发展的实物例证。所以,除了保护文物建筑之外,还应保存一些成片的历史街区,保有历史的记忆,保存城镇历史的连续性。 中国正式提出历史街区的保护是在1986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文件中指出:“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等也应予以保护,可根据它们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公布为当地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这是保护历史遗产的重要举措,从此形成了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分层次的保护体系。2008年开始实施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