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与进一步加工再对外销售,计税有

 我来答
姜超
2023-01-09 · 刑事辩护,经济纠纷,法律顾问
知道顶级答主
回答量:41.1万
采纳率:99%
帮助的人:3783万
展开全部
发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与进一步加工再对外销售,应交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业务要求如下:
1、委托加工业务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
(1)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2)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2、不得作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1)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2)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3)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这些应税消费品,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而应当由受托方按照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业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书面合同,并且按规定时限报送主管国税机关备案;
2、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按规定设置委托加工业务核算账簿和建立委托加工材料进出仓制度;
3、受托方必须开具加工费发票,委托方必须以加工费发票作为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加工费必须按规定形式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第十五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039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北京小白兔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青岛梦幻岛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2474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