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500元,公司规定月休息4天,我上班17天,工资应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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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多出来的工作日应该计算加班费。
工资=3500÷21.75×17=2735。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扩展资料:
工资分配原则,由立法确认的贯穿于整个工资制度的基本准则,实现工资制度立法目的的核心组成部分。
中国工资分配原则的确定,必须符合两项基本要求:
1、运用工资这一物质利益杠杆,在全社会构建一种促使劳动者向社会多做贡献的激励机制,最终促进经济的发展;
2、合理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使工资的分配不致造成其他不合理的社会现象,以实现促进社会进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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