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怎么算
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1、有价证券按当时的可变现净值确定(见“可变现净值”);
2、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按将来可望收取的数额,以当时的实际利率折现的价值,减去估计的坏账损失及催收成本确定;
3、完工产品和商品存货,按估计售价减去变现费用和合理的利润后的余额确定;
4、在产品存货,按估计的完工后产品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尚需发生的成本、变现费用以及合理的利润后的余额确定;
5、原材料按现行重置成本确定;
6、固定资产应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尚可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同类生产能力的固定资产的现行重置成本计价,除非预计将来使用这些资产会对购买企业产生较低的价值;对于将要出售,或持有一段时间(但未使用)后再出售的固定资产,可按可变现净值计价;对于暂使用一段时间、然后出售的固定资产,在确认将来使用期的折旧后,按可变现净值计价;
7、对专利权、商标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等可辨认无形资产按评估价值计价,商誉按购买企业的投资成本与所确认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
8、其他资产,如自然资源、不能上市交易的长期投资按评估价值确定;
9、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长期借款等负债,按未来需支付数额采用当时利率折现所得的金额确定;
10、或有事项和约定义务,如不利的租赁协议所引起的付款、合同对企业的约束以及行将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费用等,都应加以充分的估计,并按预计支付的数额以当时的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计价。
只要某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是被并企业的,都需对其确定公允价值,如企业的研究开发成本、行动计划成本、开发某配方成本等等。
广告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