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写的林黛玉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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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的结局是泪尽而逝。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是清代作家曹雪芹创作的章回体长篇小说,被誉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1]通行本共120回,一般认为前80回是曹雪芹所著,后40回作者为无名氏,整理者为程伟元、高鹗。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恋爱和婚姻悲剧为主线,刻画了以金陵十二钗为代表的闺阁佳人的人生百态,展现了真正的人性美和悲剧美。小说对腐朽的封建统治阶级和行将崩溃的封建制度作了有力的批判,同时还通过对贵族叛逆者的歌颂,表达了新的朦胧的理想。
内容介绍:
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茫茫大士、渺渺真人经过该地,施法使其有了灵性,携带下凡。不知过了几世几劫,空空道人路过,见石上刻录了一段故事,便受石之托,抄写下来传世。辗转传到曹雪芹手中,经他批阅十载、增删五次而成书。
书中故事起于甄士隐。元宵之夜,甄士隐的女儿甄英莲被拐走;不久葫芦庙失火,甄家被烧毁。甄带妻子投奔岳父,岳父卑鄙贪财,甄士隐贫病交攻,走投无路;后遇一跛足道人,听其《好了歌》后,为《好了歌》解注。经道人指点,士隐醒悟随道人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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