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科目三考试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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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车准备
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起步前,不系好安全带,不合格。
起步
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10分;
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10分。
直线行驶
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变更车道
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通过路口
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通过人行横道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会车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超车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靠边停车
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10分;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10分;
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10分;
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10分。
掉头
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调头时机,不合格;
调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调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夜间模拟灯光
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不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安全状况,不合格;
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起步前,不系好安全带,不合格。
起步
制动气压不足起步,不合格;
车门未关闭起步,不合格;
起步前,未通过后视镜并向左方侧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启动发动机时,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挡(或者P挡),扣10分;
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扣10分;
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扣10分;
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10分;
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扣10分;
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扣10分;
启动发动机前,不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10分。
直线行驶
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遇前车制动时不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变更车道
变更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不合格;
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连续变更两条以上车道,不合格。
通过路口
通过路口前未减速慢行,不合格;
直行通过路口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或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侧、后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不合格;
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不合格;
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不合格。
通过人行横道
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不合格;
不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合格;
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合格。
会车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或者非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会车困难时不让行,不合格;
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相对方向来车,不合格。
超车
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不合格;
超车后急转向驶回本车道,妨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不合格;
从右侧超车,不合格;
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扣10分。
靠边停车
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不合格;
停车后,在车内开门前不侧头观察侧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不合格;
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大于30厘米,扣10分;
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扣10分;
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扣10分;
下车后不关车门,扣10分;
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扣10分;
夜间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警示灯,扣10分。
掉头
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调头时机,不合格;
调头地点选择不当,不合格;
调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合格。
夜间模拟灯光
不能正确开启灯光,不合格;
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不合格;
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合格;
在路口转弯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超车时未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不合格;
对低能见度道路情况判断差,不合格;
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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