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传播主体与收受主体关系的历史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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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6 · 百度认证:赞题库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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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传受不分的混沌关系
我们把传播主体与收受主体之间没有明显界限、没有明确角色区别的关系,称为传受不分的混沌关系。这一过程大致以人类新闻传播活动的产生为上限,以近代西方新闻传播业的诞生为下限。
传受不分的关系,最典型的特征就是人们还没有“传”与“受”的角色意识。在实际的信息传播活动中,传受角色在不断地相互转换。这从总体上使新闻传播与其他传播混为一体,也就是说,人们之间进行的新闻传播处于一种自发的、非自觉的状态。但是也应看到此时传与受已经有了一定的分工萌芽。
(2)传受分立的对应关系
以近代报刊为标志的大众传播方式的诞生,使新闻传播成了一种专门的事业,使新闻传播活动成了一些人专门从事的职业。而新闻传播机构、新闻职业的诞生,使传播者与收受者成为分立对应的关系,这一阶段大致可以从近代新闻传播业的诞生算起,一直持续到今天。
大众传播媒介的直接介入,从根本上打破了人与人之间以身体为中介的直接新闻传播方式,变成了以大众传播工具为中介的间接传播,使传播者和收受者居于新闻传播媒介的两端,分立对应而存在。这是形成新闻传播主体与收受主体分立对应关系的直接原因,而其背后深层的原因则是人类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的结果,是生产方式和社会分工不断变革的结果。
这种分立对应关系,意味着传播主体意识与收受主体意识的强化和自觉,意味着传与受的矛盾成为新闻传播的主要矛盾。
(3)传受和谐的一体化关系
大众传播方式确立的分立对应的传受主体关系,可以说是一种传播主体主导的传受关系,这种现象直到今天并没有根本的变化。
但是,信息、网络时代的“第四媒体”、“第五媒体”等,正在改变着传播主体与收受主体关系,人们期望收受主体能与传播主体共同驾驭作为社会公器的新闻传播媒介,即建立和谐平等的一体化关系。
这种一体化的关系,是传播主体与收受主体都有自觉角色意识基础上的一体化关系,与传受不分的混沌状态有着本质的区别。
人类新闻传播活动中传播主体与收受主体的关系演变历史是纷繁复杂的,我们的划分只是抓住了历史过程最主要的特点,因而其中难免存在主观推断甚至是武断的成分。但在这种划分中,也能够大致窥探到传播主体与收受主体的历史关系与未来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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