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医药费怎么赔偿
法律主观:
交通事故 医疗费 赔偿以医院的发票为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 确定。在实践中,有时出院后门诊的发票得不到赔偿,主要是因为伤者去门诊治疗时,没有让医生在病历本上注明门诊治疗经过,发票要与病历本对应才能得到赔偿。 交通事故中发生的医疗费不超过1万元,均由对方车辆保险公司公司 交强险 医疗费限额内支付,超过1万元限额的,再按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