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用期说我不适合这份工作辞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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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试用期内公司是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的,除非具有以下情况:不符合公司的录取条件;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无法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胜任不了的等。
法律客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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