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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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 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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