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如何办理
法律主观:
各地的办理办法均有所差异。具体包括了4个事项,而且还需要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具体如下:申办参保(增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簿》(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簿》、《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办理流程:经办部门:①居住在惠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 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