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的名和字有什么区别?
古人的名,主要用于自称,古人的字,主要用于他称。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的情况下都必须对人称字不称名,这要依对话双方的相互地位而定。
彼此地位相当者,尊称别人用字不用名,谦称自己用名不用字;而长辈对晚辈、老师对学生、上级对下级,也可以称名而不称字,这样显得更亲切。如果说起名是为了分彼此,那么取字就是为了明尊卑。这是名与字功能的基本区别。
“字”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是与“名”相表里的,所以又称“表字”。
《礼记·檀弓上》说:“幼名、冠字。”《疏》云:“始生三月而始加名,故云幼名,年二十有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又《仪礼·士冠礼》:“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称名,他人则称字也。”
由此可见,名是幼时起的,供长辈呼唤,字是为了便于他人称谓,对平辈或尊辈称字是出于礼貌和尊敬。
男子到了二十岁成人,要举行冠礼,这标志着本人要出仕,进人社会。女子长大后也要离开母家而许嫁,未许嫁的叫“未字”,亦可叫“待字”。十五岁许嫁时,举行笄礼,也要取字,供朋友呼唤。
拓展资料
1、所谓“名”,是社会上个人的特称,即个人在社会上所使用的符号。直称姓名大致有三种情况:
(1)自称姓名或名。如“五步之内,相如请得以颈血溅大王矣”,“庐陵文天祥自序其诗”。
(2)用于介绍或作传。如“遂与鲁肃俱诣孙权”,“柳敬亭者,扬之泰州人”。
(3)称所厌恶、所轻视的人。如“不幸吕师孟构恶于前,贾余庆献谄于后”。
2、除了名和字之外,古人还有别号。别号是名和字以外的称号。古时,人们为了尊重别人,一般不直呼其名,也不称其字,而称其别号。
号和名不一定有意义上的联系。号可以有两个字的,也可以有三个以上字的。例如:陆游,号放翁;陶潜,号五柳先生;苏轼,号东坡居士。字数多的别号有时可以缩为两个字,如苏东坡。
此外,有人认为称别人的字、号还不够尊敬,于是就以其官职、籍贯来称呼,如杜甫被称为杜工部,称柳宗元为“柳河东”。
古人命名重取义、重内涵的做法,几千年来一直延续至今。对于所生男孩、女孩,因其生理。性格以及将要从事的职业不同,所以取名也就有了差别。对男的取名多用威武勇智、刚强猛毅之字,对女的多选贤淑、艳丽、优美动听之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