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活动原则有哪些?
1、适宜性原则
教师在制定教育目标、确定教育内容、创设教育环境实施教育过程等环节中,充分考虑幼儿的年龄特点、学习特点、发展水平和情感需要,以最适合幼儿特点的课程开展教育活动。
教师在选择教育目标和内容的时候,不要照搬书,可以借鉴,但一定要考虑自己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实际需要。
2、渗透性原则
教学活动要渗透到幼儿的一日生活中自然进行,保育为主,保教结合;课程内容之间相互渗透,无论是五大领域课程还是主题课程,其内容、目标都是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不能孤立进行。
尤其是语言领域和社会领域的教学活动,与其他领域的身体更明显一些。例如,在美术教学活动中,一般都要渗透大胆表达的目标等。
3、参与性原则
在教育活动设计过程中,要注重通过多种途径和策略和调动幼儿的主题参与性,在参与过程中获得体验与发展;在设计教学活动的过程中,要考虑到家长资源、社会资源、同伴资源等多种教育资源的共同参与。
4、发展性原则
幼儿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为幼儿提供发展的途径,使幼儿既获得当前的发展,又有利于幼儿的长远发展。当然,发展不仅仅指知识的丰富,还包括能力的提高、情感态度的改善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
扩展资料:
幼儿园教育活动组织途径主要有:
1、集体教育活动。全班幼儿共同参与,教师面向全体儿童。短时间提供大量共同经验,注重教育内容的逻辑性,儿童在活动中相互启发、发展自律、合作意识。但是集体教育活动容易导致不能充分考虑每个幼儿的特点、兴趣、需要,幼儿的表现机会少,不利于有针对性地培养各种能力。
2、小组活动。幼儿分小组进行活动,教师提供环境和材料,发挥间接指导的作用。幼儿自主探索、协作的机会更多,可以充分表现自己,有利于独立、自主、协作等精神的培养。幼儿小组合作能力的培养是小组活动有效进行的前提条件。
3、个别活动(区角活动)。幼儿独自活动,教师予以个别指导。有利于因材施教,发挥儿童的主体性。个别活动对师资、设备有更高的要求,对教师的教育技巧要求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