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上的物质概念与自然科学上的物质概念的关系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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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上的物质概念与自然科学上的物质概念的关系是普遍和特殊的关系。
哲学上的物质范畴是指各种物的总和,是各种具体物质共同属性的抽象。自然科学的上的物质范畴是指自然界中具体的物质形态,如原子,质子等。简而言之,哲学上将客观实在性视为物质的本质规定,自然科学上将物质归结为具体的事实物。两者之间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也是抽象和具体的关系。
列宁从物质和意识的关系上对物质概念做出了科学的规定:“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其中,“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说明物质可以被认识(可知论),“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最为重要,表明物质不为主观意识所影响,是一种客观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表示意识可以反映客观世界。
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也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像。其中,意识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像是关于意识最规范,最标准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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