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按构造形式分为哪几类?
基础按构造兄闹形式分为哪几类如下:
1、条形基础:多用于单层或多层砌体结构;
2、独立基础:多用于框架结构或单独柱子的情况;
3、满堂基础:多用于高层或上部荷载较大的结构;
4、桩基础:当浅埋基础不能满足地基强度和变形要求时采用。
资料拓展:
构造型式由李四光于1929年提出。指同一类型的构造体系,尽管在规模上、构造形态上、形变强度上和物质组成等各方面都可能极不相同,但却具有同样的总体组合特征,符合一定的标准型式,即称构造型式。
基础是指建筑物地面以下的承重结构,如逗键基坑、承台、框架柱、地梁等。是建筑物的墙或柱子在地下的扩大部分,其作用是承受建筑物上部结构传下来的荷载,并把它们连同自重一起传给地基。
中国在建筑物的基础建造方面有悠久的历史。从陕西半坡村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中发掘出的木柱下已有掺陶片的夯土基础;陕县庙底沟的屋柱下也山尘巧有用扁平的砾石做的基础;洛阳王湾墙基的沟槽内则填红烧土碎块或铺一层平整的大块砾石。
到战国时期,已有块石基础。到北宋元丰年间,基础类型已发展到木桩基础、木筏基础及复杂地基上的桥梁基础、堤坝基础,使基础型式日臻完善。
在《营造法式》中对地基设计和基础构造都作了初步规定,如对一般基础埋深作出“凡开基址,须相视地脉虚实,采用地基上梁和板的计算方法。
基础的要求基础承受着房屋的全部荷载,因此基础应具有足够的强度,才能稳定地把荷载传给地基,同时基础应满足耐久性要求。如果基础先于上部结构破坏,检查和加固都十分困难,而且还会影响房屋建筑的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