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免税做会计分录处理中,可分为两步:
一、会计处理免税费用:
1、免税费用的支出要在原值或合理价值下加上税金,并在一般性费用科目下记录,具体记录格式如下:应付税费(或应付劳务费、材料费等相关科目)+现金,税金差额科目×税金-现金;
2、当企业使用免税费用之时,应按照支付免税费用的合理价值对该科目进行回冲,具体回冲格式如下:一般性费用科目-免税费用(支付的合理价值)+应付税金科目。
二、会计处理免税收入:
当企业产生免税收入(或营业外收入)时,其记录格式如下:应收账款(根据发票内容确定账款来源)+其他应收款(或现金),免税收入(或营业外收入)×免税收入(发票价款的税金差额)-其他应收款(或现金);
当企业使用免税收入(或营业外收入)时,应按照收入的合理价值进行回冲,具体回冲格式如下:其他应收款(或现金)-免税收入(或营业外收入(收入的合理价值)+应收税金科目。
免税收入包括的内容如下:
一、国债利息收入。
国债包括财政部发行的各种国库券、特种国债、保值公债等。原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及各种企业债券等。
二、有指定用途的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
税法规定,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三、不计入损益的补贴项目。
税法规定,对企业取得的国家补贴收入和其他补贴收入,凡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的,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