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书隶书行书草书四种书法的区别
楷书隶书行书草书四种书法的区别如下:
楷书:
楷书,汉字的一种字体,也叫楷体、正楷、真书、正书。由隶书逐渐演变而来,更趋简化,横平竖直。《辞海》书中解释说它“形体方正,笔画平直,可作楷模”。这种汉字字体端正,就是现代通行的汉字手写正体字。
篆体:
篆体,为汉字古代书体之一,也叫篆书,是对古文字的统称。广义上的篆体包括隶书以前的所有书体以及延属,如金文、石鼓文、六国古文、小篆、缪篆、叠篆等。狭义上主要指“大篆”和“小篆”。篆书字划圆转,结构依六书之义,故唐孙过庭谓:“篆尚婉而通”。
行书:
行书,是一种书法统称,分为行楷和行草两种。它在楷书的基础上发展起源的,是介于楷书、草书之间的一种字体,是为了弥补楷书的书写速度太慢和草书的难于辨认而产生的。“行”是“行走”的意思,因此它不像草书那样潦草,也不像楷书那样端正。
草书:
草书是汉字的一种字体,有广狭二义。广义的,不论年代,凡写的潦草的字都算作为草书。狭义的,即作为一种特定的字体,形成于汉代,是为了书写简便在隶书基础上演变出来的。
大约从东晋时代开始,为了跟当时的新体草书相区别。把汉代的草书称作章草。新体草书相对而言称作今草,其又分大草(也称狂草)和小草,在狂乱中觉得优美。正如李志敏所说:“临于池,酌于理,师于物,得于心,悟于象,然后始入草书妙境。”
草书由于字形太简单,彼此容易混淆,所以不能像隶书取代篆文那样,取代隶书而成为主要的字体。
隶书:
隶书,汉字的一种字体,有秦隶、汉隶等,一般认为由篆书发展而来,字形多呈宽扁,横画长而竖画短,讲究“蚕头燕尾”、“一波三折”。
根据出土简牍,隶书始创于秦朝,传说程邈作隶,汉隶在东汉时期达到顶峰,上承篆书传统,下开魏晋、南北朝,对后世书法有不可小觑的影响,书法界有“汉隶唐楷”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