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剖腹产产假是158天还是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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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剖腹产产假为178天。这一数字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二是广东省地方规定的80天奖励假。
具体来说: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是难产(包括剖腹产),则增加产假15天。但此项增加的产假并不改变基本产假的天数,只是在难产情况下的一种额外补充。
在广东省,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还额外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这部分假期是广东省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增加的地方性福利,适用于广东省内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女性职工。
因此,在广东省清远市,剖腹产产假总计为98天(国家规定产假)+ 15天(难产增加产假,但不计入总产假天数)+ 80天(广东省奖励假)= 178天。需要注意的是,难产增加的15天产假并不改变总产假的计算方式,而是在98天基础产假之外的额外补充。所以,清远市剖腹产的总产假应为178天,而非158天或98天。
具体来说: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是难产(包括剖腹产),则增加产假15天。但此项增加的产假并不改变基本产假的天数,只是在难产情况下的一种额外补充。
在广东省,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还额外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这部分假期是广东省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增加的地方性福利,适用于广东省内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女性职工。
因此,在广东省清远市,剖腹产产假总计为98天(国家规定产假)+ 15天(难产增加产假,但不计入总产假天数)+ 80天(广东省奖励假)= 178天。需要注意的是,难产增加的15天产假并不改变总产假的计算方式,而是在98天基础产假之外的额外补充。所以,清远市剖腹产的总产假应为178天,而非158天或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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