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的版权如何保护?

如题。举个例子:假如某人在QQ空间写了一篇小说,该QQ空间权限设置为不对所有人公开,但作者没有考虑到随后可能引发的后果,自己又转贴到某公共论坛,此后经过其他人若干次转载,... 如题。举个例子:假如某人在QQ空间写了一篇小说,该QQ空间权限设置为不对所有人公开,但作者没有考虑到随后可能引发的后果,自己又转贴到某公共论坛,此后经过其他人若干次转载,引起某电影制片公司注意,于是将故事拍成电影,且没有注明原作者姓名——其实制片公司也无法注明原作者姓名,因为在几次转载过程中,并非所有人都注明转载出处,于是导致原作者不可考;但影片公映之后,原作者在电影院意外发现这是自己的作品。
在这个假设当中是否存在某一方的侵权行为?如果有,那么已造成的损失如何挽救?事发之前版权又应当如何保护?
展开
 我来答
政法一剑
推荐于2017-09-09 · TA获得超过734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522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579万
展开全部
您的问题,根据您的陈述,有关要点简单回答如下:

【1】空间里创作,设置权限为不对所有人公开或不公开,根据QQ及其空间的属性,不对所有人公开的行为,应该界定为一种空间主人的小范围(指定Q友间的)交流,有同志说这是一种公开发表的行为,值得商榷;

【2】作者自己转帖,应视为发表;著作权之发表权一次行使便穷竭,不再有;

【3】电影制片公司的行为,从作品的传播,文化发展的社会公益角度来看,不能武断地说是侵权行为,在作者不明、难以查明的情况下,电影公司难以署名作者以及给予报酬,但是电影公司无论如何应该标明该作品的来源以及标明原作者与其联系的信息;电影公司只有等待适格作者出现才能满足以上署名及报酬要求,如果电影公司没有做到,那便是侵权了。(关于是否构成侵权,涉及到主观归责和客观归责的区分,不同的观点会涉及到不同的判断,但无论如何,如果在知道真正作者后,电影公还司无所表示,就是侵权了);

【4】构成侵权后的赔偿,可以满足作者署名权等人身权和财产权等要求,至于怎么个赔偿法,著作权法都是有原则规定的,主要有三,损失额、获利额、法定额,逐一顺选。

【5】作者创作,为维护自己利益,应在作品后标明有关版权信息,比如身份、联系方式、权利归属等信息;保存创作原稿或电子初档;或者进行版权登记等;

有何不明,随时联系。
北京今方知
2024-09-27 广告
音乐作品著作权是指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以及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音乐作品从创作到发行,凝聚了词曲作者、演唱者、录音制作者等多方面的努...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北京今方知提供
bufanll
推荐于2017-10-09 · TA获得超过6233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3373
采纳率:55%
帮助的人:1381万
展开全部

版权的意思是说这个东西是你的,你还得有办法证明。

现在盗版、抄袭横行,网络小说的版权问题一定要弄好。

下面详细说明

  1. 自己写的文传到网上,版权问题

这个时候你只是上传,但是如果遇到纠纷,你基本上就没有办法证明这就是你原创的(主要是这类证据不好认定它就是真的)

2.自己写的文传到网上并签约,版权问题

签约比起只是上传就要好很多了,起码你说这是你写的有人信,上面那个人家就不一定信了。然后就是看网站了,看它对你的文是如何要求的,在版权方面有没有什么要求,不过这个不影响证明你是原创作者,只是还是那个问题,别遇到纠纷,不然没签约你只能靠扯皮,签约了多半靠网站给你讨公道,比起上一条,这个还是靠谱一些的


现在的情况是,那些大神写的小说也有人说抄袭,是真是假先放一边,我只能说看到的抄袭事件最后有结果的只在少数,上了法庭解决的也是少数,因为法律上有关于抄袭的判定,可是这方面也有人会钻空子,最后还是不了了之的居多


想确认版权先签约吧,最好找个大网站,相对还是靠谱些的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chitangwei
行业观察员

2009-11-11 · TA获得超过5.5万个赞
知道顶级答主
回答量:2.1万
采纳率:84%
帮助的人:1亿
展开全部
1、“在这个假设当中是否存在某一方的侵权行为?”:是。
(1)作者在QQ空间写小说,属于公开发表自己的作品,在作者设置了“不对所有人公开”之后,如果是非作者允许的人直接到作者的QQ空间阅读或转载该作品的,也是侵权。
(2)但作者后来自己贴到了公共论坛、而且作者没有注明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的,其他人为了自己学习研究或欣赏目的而使用作品;为介绍、评论而等有《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的情形而使用该作品的:可以不经原作者允许、不用支付报酬,但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等。
但其他人如果是以上情形之外的转载:应属于侵权行为;
电影制品厂改编为电影的行为:未事先征得作者同意的,属于侵犯作者的著作权行为。

2、“如果有,那么已造成的损失如何挽救?”
(1)挽救?由侵权人赔偿原作者的损失,包括因侵权行为而获得的利润或侵权人被侵权后的实际损失。
(2)但想索要侵权赔偿的前提是:你有证据证明你是原创作者,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是原创作者的,一切都无从说起。
(3)有证据证明自己是原作者时:可以先同侵权者协商停止侵权和赔偿事宜,也可以允许侵权人继续使用,但除了索要之前侵权的赔偿外,还可以协商今后继续使用的费用;
与侵权人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3、“事发之前版权又应当如何保护?”:
(1)这个“事发”是指什么事?被转载还是被拍成电影?
(2)如果想保护自己的著作权:可以在发表时注明作者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是否允许转载、著作权归属的声明等。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红豆绿星
2009-11-22 · TA获得超过121个赞
知道答主
回答量:16
采纳率:0%
帮助的人:0
展开全部
如题。举个例子:假如某人在QQ空间写了一篇小说,该QQ空间权限设置为不对所有人公开,但作者没有考虑到随后可能引发的后果,自己又转贴到某公共论坛,此后经过其他人若干次转载,引起某电影制片公司注意,于是将故事拍成电影,且没有注明原作者姓名——其实制片公司也无法注明原作者姓名,因为在几次转载过程中,并非所有人都注明转载出处,于是导致原作者不可考;但影片公映之后,原作者在电影院意外发现这是自己的作品。
在这个假设当中是否存在某一方的侵权行为?如果有,那么已造成的损失如何挽救?事发之前版权又应当如何保护?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jinyu1993114
2009-11-12
知道答主
回答量:4
采纳率:0%
帮助的人:0
展开全部
版权当然是你自己的。只要能证明小说是你自己写的,那么版权自然就是你的,这个不需要证明。你爱怎样怎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收起 更多回答(7)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