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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卖木材给王某叫李某送木材到王某木材店,李某不识路叫木材店王某为其带路到店前。在卸此木材时李某因解车上邦木材的绳子不小心被木材打伤,在此之前王某未接收到张某有关木材单据...
张某卖木材给王某叫李某送木材到王某木材店,李某不识路叫木材店王某为其带路到店前。在卸此木材时李某因解车上邦木材的绳子不小心被木材打伤,在此之前王某未接收到张某有关木材单据。请问应由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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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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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这个买卖合同应该是个送货上门的合同,由卖方承担送货责任。
2003年《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一款“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李某是张某的雇员,因此,责任应当有张某来承担。
2003年《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一款“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李某是张某的雇员,因此,责任应当有张某来承担。

2020-09-09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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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和李某之间是雇佣关系,雇工受伤当然要有雇主来承担!即使是帮工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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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张某无论是雇佣关系还是无偿帮工关系,只要雇工或帮工人不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害,责任都由雇主承担。如果李某与张某是加工承揽关系,则责任由张某自己承担。所以,关键在于判断李某与张某为何种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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