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忙解答一下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我是09年8月1日到这家公司上班的,合同期限是2009年8月1日到2012年7月31日,规定的试用期为6个月,自2009年8月1日至2010年1月31日。1.请问合同期限... 我是09年8月1日到这家公司上班的,合同期限是2009年8月1日到2012年7月31日,规定的试用期为6 个月,自2009年8 月1日至2010年1月31日。

1.请问合同期限为三年,那么试用期订6个月是否违法,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那么合同期限刚好为三年的,试用期应该套用3个月还是6个月?

2.现在公司决定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是否应该向我支付1个月赔偿金?

3.公司至今没有给我交纳五险,请问是否违法,是否应该向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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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杵捣药
高粉答主

2009-11-22 · 醉心答题,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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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应该套用3个月还是6个月?
答:《劳动法》第19条,只是规定了试用期的最长期限,根据第19条,楼主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19条中规定的试用期限与合同期限的关系是:
3个月≤合同期限<1年,应该:试用期≤1个月;
1年≤合同期限<3年,应该:试用期≤2个月;
3年≤合同期限,应该:试用期≤3个月。

当然,对于楼主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规定试用期短于6个月也是可以的。

2、现在公司决定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公司是否应该向我支付1个月赔偿金?
答:个人以为:因为楼主尚处于试用期内,很难得到补偿。
楼主目前还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要与楼主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第21条、第26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9条、第40条的第一、二项。
如果楼主没有上述条款涉及的行为,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有上述条款涉及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与楼主解除劳动合同。
至于补偿,《劳动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只有符合该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楼主才能得到补偿,楼主可根据该条款及自己的实际情况,就知道该不该得到补偿了。
根据我的理解,只要用人单位向楼主说明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就不用补偿。

因为所涉及的《劳动法》条款太多,就不罗列在这里了。

3、公司至今没有给我交纳五险,请问是否违法,是否应该向我赔偿?
答:关于社会统筹保险,社会上各单位的通常做法是:待试用期结束进入正式工作时,才会为员工办理各种统筹保险,好一点的单位,会从试用期开始时补交。
楼主的遭遇,符合中国社会的惯例。
根据《劳动法》第19条以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内。按照《劳动法》第17条的精神,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办理各种保险。
楼主可据此向劳动仲裁部门举报、投诉。
lawyerwuli
2009-11-25 · TA获得超过227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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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三年以上包括三年,不得超过六个月包括六个月,所以试用期的约定没有违法
问题二、现在解除,因为你还没有工作满半年,所以只有半个月的补偿
问题三、没有交五险是违法的,应当给你补缴,但是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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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yuezhanyang
2009-11-22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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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六个月事可以的,低于三年是两个月。
2、应该把你试用期的费用全部给你。原则上时应该试用期结束才考虑是否履行合同的剩下部分。
3、如果你的合同上有五险,那么试用期也应该交齐!
因为我有位同事和你遭遇差不多,不过现在公司给他补上了,还多给了些安慰的费用!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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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1 · TA获得超过4191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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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约定六个月试用期。三年以上包括三年这个本数在内。

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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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DH73l9dh1913AL
高粉答主

2009-11-21 · 律师
创作者DH73l9dh1913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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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
不需要支付
违法的,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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