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工伤的赔偿问题,请懂法的人进来帮帮忙! 100
事情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父亲和同村一些人在附近山上帮一包工头搬运木材,他们负责把山上的木材搬到车上.可是昨天下午发生了意外,我父亲被从山上滚下来的木材撞到大腿,大腿当场就...
事情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我父亲和同村一些人在附近山上帮一包工头搬运木材,他们负责把山上的木材搬到车上.
可是昨天下午发生了意外,我父亲被从山上滚下来的木材撞到大腿,大腿当场就断了,流了很多血.
送到医院医生检查说骨头断了,当天晚上就花掉了三千多块钱.医生说这个蛮严重,治疗要也要蛮长的时间,总共要花到五六万的样子.
我现在想问的是:
我父亲做这个事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可不可以要求包工头出钱.
如果包工头对这个事要负责任,应该负多大的责任呢.
如果包工头不出钱,我们应该怎么采取法律手段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呢,应该找些什么样的单位
还望懂法的人帮忙解答一下 ,万分感谢 展开
我父亲和同村一些人在附近山上帮一包工头搬运木材,他们负责把山上的木材搬到车上.
可是昨天下午发生了意外,我父亲被从山上滚下来的木材撞到大腿,大腿当场就断了,流了很多血.
送到医院医生检查说骨头断了,当天晚上就花掉了三千多块钱.医生说这个蛮严重,治疗要也要蛮长的时间,总共要花到五六万的样子.
我现在想问的是:
我父亲做这个事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可不可以要求包工头出钱.
如果包工头对这个事要负责任,应该负多大的责任呢.
如果包工头不出钱,我们应该怎么采取法律手段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呢,应该找些什么样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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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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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进行工伤认定【肯定是工伤】,单位应在事故发生起30天内向当地社会统筹部门申报,单位不申报的,个人自事故发生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等级才能具体计算赔偿金额。
3、没有劳动合同,但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所有费用由单位【工伤基金】支付。
4、后需治疗费用,应当有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和后需治疗单据,可以要求单位承担。
5、基本工资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如果低于,单位应当补齐。
6、陪护一般计算一个人,只有特殊病情或医院要求两个以上人员陪护的,陪护费用才计算为两个人。陪护费用应参照当地水平确定。
具体赔偿标准附后:
(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第31条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第31条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第43条
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2)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人员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上述公式中的伤残系数是如果确定的呢?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多等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多等级伤残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的问题,正确的做法是按照2002年公安部出台的(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附则及附录B的规定:
计算公式是:C = Ct ×C1×(Ih+ 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伤残赔偿总额;
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 —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通俗的理解是: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伤残赔偿总额,是指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赔偿责任系数,是指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方应承担责任的比例。
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在一个人同时存在几个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只能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按附加指数计算。Ia的合理取值应为:二级为10%,三级为9%,四级为8%,五级为7%,六级为6%,七级为5%,八级为4%,九级为3%,十级为2%。
举例:某受害人受伤时30岁,分别有八级伤残和十级伤残,其伤残赔偿指数应按八级伤残的对应指数30%,另加十级伤残的附加指数2%,共计为32%。因此,其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应为:受伤时上一年度受诉法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法院认定)×20年×事故责任系数(由法院认定)×32%。
2、工伤认定后,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等级才能具体计算赔偿金额。
3、没有劳动合同,但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所有费用由单位【工伤基金】支付。
4、后需治疗费用,应当有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和后需治疗单据,可以要求单位承担。
5、基本工资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如果低于,单位应当补齐。
6、陪护一般计算一个人,只有特殊病情或医院要求两个以上人员陪护的,陪护费用才计算为两个人。陪护费用应参照当地水平确定。
具体赔偿标准附后:
(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第31条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第31条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第43条
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2)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人员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上述公式中的伤残系数是如果确定的呢?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多等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多等级伤残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的问题,正确的做法是按照2002年公安部出台的(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附则及附录B的规定:
计算公式是:C = Ct ×C1×(Ih+ Ia,i)(Ia.i≤10%,i=1,2,3,……n,多处伤残)
C—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Ct—伤残赔偿总额;
C1—赔偿责任系数,即赔偿义务主体对造成事故负有责任的程度,(0≤C1≤1);
Ih —伤残等级最高处的伤残赔偿指数,即多等级伤残者,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
Ia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即增加一处伤残所增加的赔偿比例,用百分比表示,(0≤Ia≤10%)。
通俗的理解是: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
伤残赔偿总额,是指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赔偿责任系数,是指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方应承担责任的比例。
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在一个人同时存在几个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只能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按附加指数计算。Ia的合理取值应为:二级为10%,三级为9%,四级为8%,五级为7%,六级为6%,七级为5%,八级为4%,九级为3%,十级为2%。
举例:某受害人受伤时30岁,分别有八级伤残和十级伤残,其伤残赔偿指数应按八级伤残的对应指数30%,另加十级伤残的附加指数2%,共计为32%。因此,其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应为:受伤时上一年度受诉法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法院认定)×20年×事故责任系数(由法院认定)×32%。

2020-09-09 广告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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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发生后要做两件事,即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这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其中工伤的认定特别重要。
2. 你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你应当尽快,在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是不会那么积极的甚至根本就不想申报。按规定劳动者个人是可以申报的。
3.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按规定要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4. 工伤认定是决定下一步是否能享受工伤保险及其待遇的重要一步,要抓紧去做。按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5.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赔偿多少,要按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确定。
6. 要提醒你的是,按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别让单位侵害了你们的合法权益。
2. 你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你应当尽快,在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是不会那么积极的甚至根本就不想申报。按规定劳动者个人是可以申报的。
3.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按规定要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4. 工伤认定是决定下一步是否能享受工伤保险及其待遇的重要一步,要抓紧去做。按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5.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赔偿多少,要按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确定。
6. 要提醒你的是,按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别让单位侵害了你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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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若包工头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则形成雇佣关系,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第二 若包工头有用人单位资格,你父亲与包工头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可认定为工伤。但工伤的赔偿标准各省是不相同的,楼上各位好心网友给出的标准是他们当地的,而不一定是你父亲所在地的。(我多次提醒网友在求助时一定要写明是哪个省的)
第三 关于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及适用的法律,我国目前较为混乱,建议你打当地的律师,他们会最大程度地给你父亲争取利益,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利益和审判实践中依惯例应当获得的利益。
第二 若包工头有用人单位资格,你父亲与包工头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可认定为工伤。但工伤的赔偿标准各省是不相同的,楼上各位好心网友给出的标准是他们当地的,而不一定是你父亲所在地的。(我多次提醒网友在求助时一定要写明是哪个省的)
第三 关于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及适用的法律,我国目前较为混乱,建议你打当地的律师,他们会最大程度地给你父亲争取利益,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利益和审判实践中依惯例应当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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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父亲与包工头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因此,你父亲受到的伤害不属于工伤,不能适用有关工伤的法律规定。而应当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雇主承担责任,因此,你父亲在这次伤害中产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有权要求包工头来承担。雇佣关系的成立,不以存在书面合同为要件,只要存在雇佣的事实即可。
前面说到的残疾赔偿金要等伤情稳定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所确定的伤残等级进行计算。
如果包工头不愿意出钱,对上述各项费用,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雇主承担责任,因此,你父亲在这次伤害中产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有权要求包工头来承担。雇佣关系的成立,不以存在书面合同为要件,只要存在雇佣的事实即可。
前面说到的残疾赔偿金要等伤情稳定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所确定的伤残等级进行计算。
如果包工头不愿意出钱,对上述各项费用,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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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人有营业执照的,可以到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包工人没有营业执照,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处理。
包工人没有营业执照,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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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父亲做这个事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可不可以要求包工头出钱.”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影响工伤的认定,你可以提供你爸与包工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工资结算条、其他工友的证言等);
但是值得我怀疑的一点是,包工头很可能没有用工资格的(即没有营业执照,果真如此估计难以认定为工伤)。楼主放心纵然不能认定工伤,仍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的规定向包工头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楼主可以先带齐资料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工伤则按《工伤保险条例》索赔,如果不能认定工伤,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索赔;
2、“如果包工头对这个事要负责任,应该负多大的责任呢.”
无论按工伤索赔还是人身损害索赔,建议伤愈做工伤等级鉴定或伤残鉴定,因为相关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相应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而赔偿的数额与所评定的等级有直接联系;
至于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在此不再累述,楼主有疑问可给我留言。
3、“如果包工头不出钱,我们应该怎么采取法律手段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呢,应该找些什么样的单位”
如果认定了工伤,包工头不认账的,可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不能认定工伤,则可以以包工头(雇主)为被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无论如何楼主父亲的受伤包工头是需要承担责任的,目前最主要的是保存你父亲跟包工头存在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的证据,可找其他员工作证。
最后,祝你父亲早日康复!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影响工伤的认定,你可以提供你爸与包工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工资结算条、其他工友的证言等);
但是值得我怀疑的一点是,包工头很可能没有用工资格的(即没有营业执照,果真如此估计难以认定为工伤)。楼主放心纵然不能认定工伤,仍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的规定向包工头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楼主可以先带齐资料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工伤则按《工伤保险条例》索赔,如果不能认定工伤,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索赔;
2、“如果包工头对这个事要负责任,应该负多大的责任呢.”
无论按工伤索赔还是人身损害索赔,建议伤愈做工伤等级鉴定或伤残鉴定,因为相关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相应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而赔偿的数额与所评定的等级有直接联系;
至于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在此不再累述,楼主有疑问可给我留言。
3、“如果包工头不出钱,我们应该怎么采取法律手段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呢,应该找些什么样的单位”
如果认定了工伤,包工头不认账的,可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不能认定工伤,则可以以包工头(雇主)为被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无论如何楼主父亲的受伤包工头是需要承担责任的,目前最主要的是保存你父亲跟包工头存在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的证据,可找其他员工作证。
最后,祝你父亲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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