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熟悉劳动法的朋友帮帮我,辞职以后公司扣发我的工资 20
本人在一家餐饮娱乐公司就职,工作了2年零一个月,公司的性质是一家私营企业。09年10月初,我口头向公司的领导(即公司的法人)提出了口头辞职,这个是公司的管理,一直都没有书...
本人在一家餐饮娱乐公司就职,工作了2年零一个月,公司的性质是一家私营企业。
09年10月初,我口头向公司的领导(即公司的法人)提出了口头辞职,这个是公司的管理,一直都没有书面的规矩。然后到了月底,我承诺他,出于对企业的感情,我无偿奉献一周,为企业培养新的员工,这一周我会无偿做劳动,一周以后我就没有到公司上班。
20日领取工资的时候,领导借口以劳动合同没有到劳动局盖章生效为由,不发给我10月份工资,并且言语恶劣,并名言,愿意给你就给你,不愿意给就不给你,你没有地方去讲理;而且对我恶语相迎,我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没有怎么和他计较,但是后面他的言语越来越激烈,名且主动向我动手,而且在动手过程中,公司的1名保安,也参与其中,对我进行了一定的侵犯,然后我选择了报警,警察来了以后,我说明了我准备息事宁人的态度,最终协商25日下午,公司将扣发的工资如数发给我。并且对先前我向他口头辞职的事情,矢口否认。
24日晚,公司会计电话通知我,说劳动局那边的合同手续没有办完,要下个月十五号才能办完,所以要下个月十五日才能发给我工资,这个要求,我很难接收,不知道他有没有违反了劳动法,请了解的朋友给我一点专业的指点。
然后顺便说一下,公司的合同在签订的时候都是只让我们签名,根本就没有给予我们副本,甚至很多合同条款我们都不清楚。但是我问过会计,不会存在违约金这么一说。而且还有一个情况,就是我们签合同的公司不是在工作的公司名下,而是另一个兄弟企业,但是执照法人不同。
这就是全部的情况,请同情我的朋友们给我一点法律的意见,本来我很想低调息事宁人,但是现在逼得我是在退无可退,请各位朋友伸予援手。。。 展开
09年10月初,我口头向公司的领导(即公司的法人)提出了口头辞职,这个是公司的管理,一直都没有书面的规矩。然后到了月底,我承诺他,出于对企业的感情,我无偿奉献一周,为企业培养新的员工,这一周我会无偿做劳动,一周以后我就没有到公司上班。
20日领取工资的时候,领导借口以劳动合同没有到劳动局盖章生效为由,不发给我10月份工资,并且言语恶劣,并名言,愿意给你就给你,不愿意给就不给你,你没有地方去讲理;而且对我恶语相迎,我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没有怎么和他计较,但是后面他的言语越来越激烈,名且主动向我动手,而且在动手过程中,公司的1名保安,也参与其中,对我进行了一定的侵犯,然后我选择了报警,警察来了以后,我说明了我准备息事宁人的态度,最终协商25日下午,公司将扣发的工资如数发给我。并且对先前我向他口头辞职的事情,矢口否认。
24日晚,公司会计电话通知我,说劳动局那边的合同手续没有办完,要下个月十五号才能办完,所以要下个月十五日才能发给我工资,这个要求,我很难接收,不知道他有没有违反了劳动法,请了解的朋友给我一点专业的指点。
然后顺便说一下,公司的合同在签订的时候都是只让我们签名,根本就没有给予我们副本,甚至很多合同条款我们都不清楚。但是我问过会计,不会存在违约金这么一说。而且还有一个情况,就是我们签合同的公司不是在工作的公司名下,而是另一个兄弟企业,但是执照法人不同。
这就是全部的情况,请同情我的朋友们给我一点法律的意见,本来我很想低调息事宁人,但是现在逼得我是在退无可退,请各位朋友伸予援手。。。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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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存在二个问题,1、关于你的劳动关系问题;2、人身伤害问题
第一个问题:
首先,你的情况虽然不是和工作的餐饮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第二,既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公司必须为你参保,完善各项保险福利,这点你没有提到;如果单位没有交保险,你可以向劳动部门主张;
第三,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你要走人,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上递书面辞职报告,这点你没有,是你被动的地方,公司可以讲你是旷工,但就算旷工,公司也无权扣发你当月所有的工资,最多扣发20%作为惩罚,你要以拿回当月工资的80%,扣工资的比例,劳动法有明文规定。
第四,劳动局盖不盖章,和发不发工资是两回事,用人单位存在故意拖欠工资之嫌,可以向劳动部门主张你的权利;
第五,你可以放心一点,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当中有违反劳动法的地方,也是无效合同,劳动合同不能违法!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里加了侵害你合法权益的条款,也视为无效!
劳动部门申诉可有二条途径:劳动纠察和劳动仲裁
劳动纠察时间短,大概一周至十天就能有初步结果
劳动仲裁近来因为不需要起诉费所以案子很多,一般情况下要等半年才能开庭,时间周期太长!两条径途你自己看!
劳动部门对三种情况比较保护劳动者:
第一、不签劳动合同
第二、不交保险(侵害国家利益,侵害个人利益,类似于偷税漏税)
第三,拖欠员工工资
第二个问题:
在你和单位交涉的过程中,存在对你人身侵害的现象,此种现象已经违法,而且你也报警,正常情况下,警察会有笔录,也达成工资给付协议,这是你的证据。
对于此种情况,你可以向他们主张民事赔偿。
综上,这家单位态度比较恶劣,行为比较粗暴,而且出尔反尔,个人见意你可以选择劳动纠察
但要注意一点,你没有辞职报告,不过就算是旷工解雇,单位也无权扣发全部工资!
第一个问题:
首先,你的情况虽然不是和工作的餐饮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第二,既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公司必须为你参保,完善各项保险福利,这点你没有提到;如果单位没有交保险,你可以向劳动部门主张;
第三,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你要走人,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上递书面辞职报告,这点你没有,是你被动的地方,公司可以讲你是旷工,但就算旷工,公司也无权扣发你当月所有的工资,最多扣发20%作为惩罚,你要以拿回当月工资的80%,扣工资的比例,劳动法有明文规定。
第四,劳动局盖不盖章,和发不发工资是两回事,用人单位存在故意拖欠工资之嫌,可以向劳动部门主张你的权利;
第五,你可以放心一点,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当中有违反劳动法的地方,也是无效合同,劳动合同不能违法!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里加了侵害你合法权益的条款,也视为无效!
劳动部门申诉可有二条途径:劳动纠察和劳动仲裁
劳动纠察时间短,大概一周至十天就能有初步结果
劳动仲裁近来因为不需要起诉费所以案子很多,一般情况下要等半年才能开庭,时间周期太长!两条径途你自己看!
劳动部门对三种情况比较保护劳动者:
第一、不签劳动合同
第二、不交保险(侵害国家利益,侵害个人利益,类似于偷税漏税)
第三,拖欠员工工资
第二个问题:
在你和单位交涉的过程中,存在对你人身侵害的现象,此种现象已经违法,而且你也报警,正常情况下,警察会有笔录,也达成工资给付协议,这是你的证据。
对于此种情况,你可以向他们主张民事赔偿。
综上,这家单位态度比较恶劣,行为比较粗暴,而且出尔反尔,个人见意你可以选择劳动纠察
但要注意一点,你没有辞职报告,不过就算是旷工解雇,单位也无权扣发全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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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合同纠纷,采取的是先仲裁后法院的方式,所以先去劳动仲裁,若对于仲裁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
你的情况已经是实际雇佣关系,所以与劳动合同是否盖章无关,其中对你不利的是你是口头辞职,对方可能会提出很多此方面的反证,你最好能够准备这个方面的东西以证明
你的情况已经是实际雇佣关系,所以与劳动合同是否盖章无关,其中对你不利的是你是口头辞职,对方可能会提出很多此方面的反证,你最好能够准备这个方面的东西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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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经过劳动部门鉴证备案的,你公司给你的托词是骗你。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需要到劳动局去办手续。单位不支付工资,你可以去劳动局的劳动监察科投诉,要求责令单位支付工资。你须有证据证明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参考资料: 法律咨询:cyf17582@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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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去告他。第二,你也可以到当地的法院去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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