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考试监考官

科举考试在各个朝代以及各种考试监考官的来源、资格、选拔方式等。要详细的。... 科举考试在各个朝代以及各种考试监考官的来源、资格、选拔方式等。
要详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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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考试是隋唐到清代的封建王朝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及后备人员的制度。唐朝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都举行。明清两代文科只设进士一科,考八股文。武科考骑射、举重等武艺。武则天时设立武举,即是武状元.
童生试:也叫“童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合格(学习成绩优秀的一二等学生)后取得生员(秀才、相公)资格,这样才能参加科举考试。
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的一次考试,由秀才参加,考取的叫举人,取得参加中央一级的会试的资格。第一名叫解元。
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会试在乡试的第二年举行),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又称中式进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 是科举制度最高级别的考试,殿试试题由内阁预拟,然后呈请皇帝选定。有时由读卷官预拟后径送皇帝圈定或由皇帝直接拟题。殿试题一开始是策问,后来改为诗赋,到明清时,主要仍是策问。录取分三甲,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甲鼎”;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称号。
明代的科举考试,分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进行。乡试由布政使司主持,会试由礼部主持。凡考中进士的,统统被任命为官员。一般来说,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二三甲考选为庶吉士,也都是翰林院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未考中的举人,只授小京官或外地教职。
童子试亦称童试,分为“县试”、“府试”及“院试”三个阶段。
县试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主持。清朝时一般在每年二月举行,连考五场。通过后进行由府的官员主持的府试,在四月举行,连考三场。通过县、府试的便可以称为“童生”,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府试考取的就叫生员(秀才)。乡试考中的第一名叫做解元。
参加童子试所具备的资格
县试:要求有4名村庄里的人和1名秀才保举方可参加考试。府试:要求5名村里的人和一名秀才保举,方可参加考试,院试则要求有6名村庄里的人和2名秀才保举。
明清时期,有三种人是不能够参加科举考试的。第一:戏子本人及子女,不能参加童子试。第二:祖上有作奸犯科的人不能够参加童子试。第三:父亲是主考官的,其子女不能在同年,父亲监考的本地参加童子试。
科举考试是隋唐到清代的封建王朝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及后备人员的制度。唐朝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都举行。明清两代文科只设进士一科,考八股文。武科考骑射、举重等武艺。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编辑本段]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编辑本段]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编辑本段]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编辑本段]明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编辑本段]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头昏昏的小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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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是中国古代通过逐级考试的办法来选拔官吏的制度。中国的科举制度从隋代开始建立,直到清末才废除,历经一千三百多年
1、西周时期,大夫以上的爵位和官职是世袭的,大夫以下的低级职务才是挑选士来担任的。西周的士是贵族的最低层,是军队的骨干,是武士的通称。选士的基本方法是乡里来荐举,就是所谓的乡举里选。被乡里荐举出来的人叫秀士。秀士由诸侯贡献于天子,入大学学习。学成以后,天子考试其射艺,然后授予官爵。

2、战国时期的士,主要指有一定知识技能的人,与西周的武士有所区别。士的来源有推荐、自荐等不同的途径。能否大胆使用有才干的士人担任重要职务,是各国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

3、汉代对士人采取培养和使用的政策。京师开办太学,由郡国选送博士弟子入太学学习,由太常选拔。然后据考试优劣授予郎中、文学掌故等官职。选士的另一条途径是察举,即由公卿、列侯、郡国守相等经过考察后向朝廷推荐。察举的科目,常见的有贤良方正、秀才、孝廉、明经等。汉代的察举,实权掌握在公、卿、守、相手里,所举的科目,又以道德品行为重,考试虽间有使用,但不受重视。此种方法易产生流弊。第三条途径是征辟。某些有名望的士人,皇帝不经荐举,直接征聘,多授予博士或待诏的称号,侍从左右,备顾问。

4、魏晋以后,察举制度发展为九品中正制,即将察举的对象分为九等,政府按等录用,叫做“九品官人法”。中正,是推选朝官中有声望的人,担任州、郡的中正,负责对士人品级的评定。九品中正制初实行时,继续贯彻曹操“唯才是举”的原则,评定人物主要看才能,在当时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5、隋朝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和辟举制,大小官吏都由中央政府任命,选士既不须州郡的荐举,也不经中正的评定,而是由朝廷用公开考试的方法甄别选用。这便是科举制的真正开始。

6、唐代继承并大大发展了隋代创置的科举制度。考试科目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常科每年举行,制科是皇帝临时诏令设置的科目。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应试者以明经和进士二科最多,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当时人所重视。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是生徒,一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并送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的通称举人。考试合格的,州县长官要设酒招待,叫“鹿鸣宴”。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也叫礼部试,因礼部试在春季举行,所以又叫“春闱(wéi)”,闱是考场的意思。参加进士科考试,被称为“举进士”,凡参加进士科考试的人,习惯就称为进士。举人、进士、秀才在唐代几乎是同一个含义,与明清时的意义不同。常科考试及第以前的士人,身份是平民,称“白身”、“白衣”、“布衣”等。科举考试合格叫“及第”、“擢第”、“等第”、“登科”。进士第一名称“状元”或“状头”。科举及第以后,就叫有了出身,也就是初步具备了做官的资格。新进士要在曲江亭子聚会游宴,叫做“曲江会”,又叫“探花宴”。游宴后,要在慈恩塔下题名,称作“题名会”。孟郊有诗云:“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常科及第后,还须再经吏部考试,叫做“释褐(hè)试”,又叫“关试”,考试合格,才能授官。凡通过吏部考试的,均发给授官凭信,称为“告身”。

从武则天开始,又有武举之设,由兵部考试。

宋代对科举制度作了不少重要的改革。宋太祖正式建立了殿试制度,即在吏部考试后,皇帝在殿廷之上主持最高一级的考试,决定录取的名单和名次。所有及第的人于是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琼林苑,故称琼林宴。殿试第一名称榜首,第二、三名称榜眼,一、二、三名都可称状元。南宋以后,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宋哲宗时,将进士分为经义、诗赋两科,分别举行考试,经义进士以经义定取舍,诗赋进士以诗赋定去留。宋代的常科考试分为州府试、礼部试、殿试三级。州府试称解试,礼部试称省试,殿试带有复杂的性质。宋代在正科之外,还设立恩科。连续考十五场不中的,皇帝用“特恩”的办法,赐予本科出身。

7、辽代的科举制,专为汉人而设。考试分乡试、府试、省试、殿试几种。

8、元代科举考试,蒙古、色目人与汉人、南人分开,重经义而轻诗赋。

9、明清是科举制度极盛的时期,也是走向衰亡的时期。明清科举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学校和科举更紧密地结合,科举必由学校,进学校成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清学校有两种:国学和府、州、县学。国学是中央一级的学校,府、州、县学是地方学校。国学初名国子学,后改称国子监。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贡生是由府、州、县学的生员中选贡的,意思是把人才贡献给皇帝。清代的贡生有六种:岁贡、恩贡、优贡、拔贡、副贡、例贡。前五种算是正途出身,总称五贡。府、州、县、卫设立的学校,一般称为郡县学,也称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取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别称庠生、秀才、博士弟子员,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明清正式的科举考试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举行。乡试又称大比,因考试期间定在秋季,故又称“秋闱”。乡试考中的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会试在乡试后一年举行,考中的称贡生,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殿试在会试后同年举行,应试者为贡生,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录取分为三甲:一甲取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状元为鼎甲之首,别称鼎元;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都称传胪。进士榜都用黄纸书写,所以叫做黄甲,一般也称为金榜,中进士称为金榜题名。明清的乡试和会试,专取四书五经命题,要求代圣人立言,结构要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这种文体称为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股文形式死板,严重束缚了人们思想。进士、监生、举人,可以按不同情况授予一定的官职。秀才不能授官,但是可以被聘为长官的幕僚。

科举考试-科举考试之路
科举考试好像一架伸向云端的阶梯,只能一级级往上爬。

考童生:这是第一步。有的白身,即没有学位的人,到了70岁还在考童生。考童生就是考秀才,要经过由知县主考的县考、由知府主考的府考和由省里学政主考的院考,取得秀才资格。

乡试:有了秀才身份,便可参加三年一次的乡试。乡试是省里的考试,是科举考试中最重要环节。乡试又叫秋闱,都在秋天举行。试题由皇帝亲定,监考官也是皇帝从中央任命。乡试竞争十分激烈,一般10到20个秀才中选取一名,考上就称举人。

会试:做了举人,便有资格参加三年一次的会试,即进京赶考,会试也叫春闱。会试考场设在北京顺天府贡院,共试三场,每场三天,连考九天,淘汰率在90%以上。通过考试的人取得“贡士”称号,也就是“进士”。

殿试:中了“进士”就可做官,但官大官小取决于最后殿试。殿试最初在紫禁城太和殿,乾隆以后在保和殿。清朝初年,皇帝亲拟试题和评判考卷。康熙以后才改由阅卷大臣批阅,只有前十名试卷进呈皇帝御览。

殿试一甲取三名,也就是状元、榜眼、探花,二甲、三甲共取一百到三百人不等。头甲和二甲前七名次序由皇帝钦定,之后一、二、三甲按成绩排序填写金榜。金榜有大小两种,小金榜奏呈皇帝御览,大金榜则张贴于长安门外。

得中头甲的披红挂彩,骑马街前亮相,何等风光!落榜的却面如死灰,脆弱的或昏倒在金榜之下,或一根麻绳上吊,从此永诀考场。也有乐极生悲的,就像《儒林外史》中的范进,得中举人却又疯了。

科举考试-科场腐败
考场内作弊不断,考场外运作繁忙。考生们常常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走后门、打关节、找同乡、拜老师,甚至行贿考官。

清代的科场腐败主要来自官员。如嘉庆六年,刑部尚书张若廷帮亲戚夹带;嘉庆十六年,湖南学政徐松倒卖官学名额,并将自己新编教材高价强卖给学生。清宫档案中记载了当年查处他们的情况。

咸丰八年,顺天乡试再出丑闻,主考官大学士柏葰等收受考生贿赂,结果柏葰等主犯被处以死刑,其余90多名有关官员也受到相应处罚。

头名状元是金榜名次争夺的焦点。咸丰六年殿试,翁同龢与孙毓汶才华不相上下,都是官宦之家,朝中又都有人,于是在场外展开明争暗斗。传说翁、孙两家关系极好,殿试前夜孙父请翁同龢到孙府吃晚饭,聊天至深夜后留翁住宿。翁刚躺下,外面就有人放鞭炮,一直持续到天亮。孙家用心一看可知。翁同龢没有休息好,殿试时无精打采。幸亏他带了两支人参救急提神,最终还是得了状元,孙毓汶名列第二。

科举考试,殿试排名官方暗箱操作已是公开的秘密。张謇是我国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但他当年得中状元,却是仗了上层人物的幕后活动。光绪二十年,张謇殿试成绩不理想,收卷官黄思永是张的朋友,他悄悄补上张试卷上的一处空白,又改了一处错误。阅卷大臣评定时,同乡翁同龢极力想提携张为状元,但考生名次要依推选试卷的阅卷大臣的资格排定,当时八位阅卷大臣中翁只能排第四。但翁依仗自己是光绪老师,一番周旋运作,终于将张謇拔为状元。

科举考试-科举考试终结
时代进入到20世纪初,在中国延续了一千多年的科举考试制度,就像大清的国运一样,气数已尽。

清朝最后一次科举考试的“金榜”
当时,西方自然科学迅猛发展,而中国学子们还在青灯下抱着祖宗的四书五经咬文嚼字。这时的封建科举制度,无论从内容到形式都已腐朽透了,人们逐渐认清了它的本质,开始激烈地抨击它。其中最有名的是龚自珍的诗:“九洲风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材”。

连光绪皇帝在一次阅完殿试考卷后,也不禁长叹:“这样选拔人才,难怪所学非所用呀!”

光绪三十年,在朝野一片呼声中,科举考试寿终正寝。光绪三十一年,光绪颁下“谕旨”:停止科举考试。此后,金榜题名永远成为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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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mm2006
高粉答主

推荐于2018-02-22 · 醉心答题,欢迎关注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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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试者称为“知贡举”,就是“特命主掌贡举考试”的意思,一般以朝廷名望大臣担任
举人是参加全省范围的科举考试(乡试)及格后所取得的资格,亦称作孝廉。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因其在秋季故又叫秋闱。乡试由进士出身的各部官员或翰林主考,由各省行政长官担任监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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