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良好的行为规靠他律还是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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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律重于自律
(一)
古人云“不理不破”。我再次阐述一下我方观点:学生良好习惯养成靠他律。在我今天的理解来看,这就要求他律施己的措施来保证良好习惯的养成。集体的文明、和谐需要其中的个体之间的彼此磨合,有时甚至要舍弃一些自我原则与利益。比如宿舍熄灯,老大觉得九点比较好,老二的原则是九点半比较好,老三认为十点熄灯也不算晚。三个人都比较自律,但要实现宿舍的和谐,就必须得达成一个共识,这就是他律!一个个独立的文明个体如何在没有统一标准的情况下形成文明整体?下面我们从社会角度来探讨一下他律优越于自律!一种制度越是依赖于个人美德,个人美德越是会加速丧失,因为美德已缺少所需要的制度保障:一种制度约不依赖于个人美德,越有利于个人美德,越有利于更多地保存个人美德,因为这时美德尚有制度为之保驾。如果只靠自律,那我们制定法律的目的何在,如果大学生养成文明习惯靠自律,那我们要学校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干吗,一个完全自律的学校是一个没有秩序的学校,一个完全自律的社会是没有秩序的原始社会,因此他律也是优于自律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需要丰富的理论内涵和理论体系,而且需要通过大量的社会条例,包括政治制度条例,经济条例,司法条例,检察条例等体现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检察制度建设,也就是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特色检察制度的三个基本特点首个就是“法律监督性”。这里也再次说明:我国的检察制度是作用在我国可以自律的各部门基础之上的他律,体现了他律完全是优于自律的。下面再次回到我们的校园里。在我们的校园里,可以经常看到类似于“勿践踏草坪”、等等的标牌,这不是暗示我们你们的自律还不够,时刻需要他律来规范吗?他律的纠错功能伴随我们一生,我们不是一直都在不断的学习、规范自己。一味的自律是不行的,如果都要等待自律来解决,中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只怕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吧。
(二)
古人云“不立不破”。我先阐述一下我方观点:他律重于自律。所谓他律是指依靠外界事物来约束控制自己的行为;而自律则指社会中的个体要自我约束,自我控制。无论自律和他律,目的都是为了完善个人与促进社会的生产。“法者天下之公器”,“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他律在个人与社会的发展中起到极重要的作用。不可否认,自律也在完善个人与发展社会中占有的地位,但相对于他律,自律有不可忽视的局限性。首先,自律的标准是分散的,不统一的。自律所依据的标准是人的内心准则。在当今社会,社会意识的多元化趋势使得个人的内心准则即价值观多元化。分散的个人如此,社会本身也如此。在不同意识形态的控制下,同一行为会有不同的评判结果,因而仅依靠自律,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而他律则遵守社会准则,有一个社会的统一标准,为社会秩序的稳定构建提供了一个平台。其次,自律不能长期稳定的发挥效用。再次,自律对人的行为的控制力是薄弱的。自律依据的内心准则的权威性必须通过他律的社会舆论与法律规定在确立,没有他律,就无自律的权威性。权威性消失,又如何使自律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可见,他律相对于自律有很大的优越性。因而他律重于自律。
自律重于他律
(一)
正方一辩:
各位老师,同学,对方辩友你们好。我先阐述一下我方观点:自律重于他律。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提高自身素质被提到日程上来。而这一切必须通过纪律来体现。纪律又分为自律和他律。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领导干部需要自律,学生要自律,民族素质提高更需要自律。自律是内因,他律是外因,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人生活在这样一个复杂的社会里,一定要具备一种自律能力。这样在某些情况下,人才能“出淤泥而不染”。目前,法律是日益在完善,可犯罪的人依然不见减少,其原因是不言自喻。所以说,自律在社会和日常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每个人有很高的自律能力,那国家的各种机器将不需存在,人人都将和平相处。反之,即使是在严格的法律监督下,人们也将是我行我素。因此,自律重于他律。他人的监督必定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可能随时随地跟着你。所以,一个人的品质、道德修养究竟如何,关键还是他的自律能力。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指出:重在建设、以人为本。在全民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现在不少高校都提出要增强大学生接受教育的主动性,不断的提高他们自我教育的意识和能力,这不是有利的说明了自律的重要性吗?作为中学生,我们更应该严格自律。凡事都要以自律为主,他律为辅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最后,我更加肯定我方观点:自律重于他律。
正方二辩:
2001年7月13日对中国人来讲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北京申奥成功了,它圆了中国人百年的梦想。那么要想在奥运会展我国人风采,如何进一步提高公民的社会道德素质,变成了国家考虑的第一件大事,这也符合我国“以德治国”的战略目标。这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本工程。对弘扬民族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谈到这儿,我们不得不考虑一个问题:在这一过程中,自律与他律到底哪一个更重要一些?首先提出我方观点:自律重于他律。一个人首先是以自我为中心的,然后才是融入社会的。所以,人应该具有自主性。其实,人的素质并不是要到紧急关头才表现出来,而是无时不在的。这样的话,自律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总想让别人作用于你的意识,来约束你,万一在只有自己的危险时刻,你将做出什么选择?社会上的不少犯罪青年,自甘堕落,毫无追求。尽管有家长的管制,法律的管制,国家的管制,但他们屡次犯罪不悔改,这都是由于他们自身没有严格的律己精神决定的。再讲一个我们身边的例子吧。现在,我们面临着期末考试,成功与否不取决于考试制度的压力,家长的压力,老师的压力,而是取决于你的自身压力,对学习的正确态度,和自我的约束能力。学会自我管理,找出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主动的去探索,你怎能不成功呢?假如天天连作业都不完成,而依赖于教师与家长的监督,学习中没有严格的律己精神,那成功将不会属于你。一个人,如果他活着,每天都在依赖着别人对他的管理,那他是不会独立的。有人说:“如果全民的素质都提高了,那个别人想不提高都难。”你们不觉得这句话说的很缺乏理智吗?这句话只适合于个别人想想,假设中国十多亿人都这样想:等大家素质都提高了,我再做也不迟。那领路的人又是谁呢?谁又有这样大的本事,凭一己之力,难道能调动起全民去提高个人素质么?所以说:“无论做任何事情,都要自我严格要求自己。”只有提高了自身的素质,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因此,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
正方三辩:
随着社会的高度发展,科学、文化、艺术等多方面也在不断地向前跃进。我们的素质也当相应提高,那么,如何去有效提高我们自身素质呢?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自律是文明社会做文明人的需要,它要求我们在没有外在的监督的情况下,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自觉按道德要求行事,不因无人监督而肆意妄行。我们提高道德修养,格守自律,也应从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对细节思想不放松,细小事情不放过,以求防微杜渐。因为现实生活中的经验告诉我们,苹果是从针孔般的小黑点开始溃烂的;铁锅是从一斑锈蚀开始穿洞的;一个人的失足,往往是在“小恶”上不慎而逐渐酿成的。因此,我们需要记住“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名言。不要等发展大了再使别人采取他律。所以,自律是一个不断提高自己素质修养的一种自我约束力。在很多情况下,他律不可能处处约束人的行为。而我们更需要自律。在大街上捡到钱包,是应该放入自己的兜里还是交给警察?在商店被多找了零钱,是假装不知道还是还回去?这些现象反映出:他律和自律哪个更重要。试想,法律规定着人们行为的限度。他制约着你,监督着你,使你不做出犯罪的行为。但如果人缺乏自律能力,他律只能是一纸空文。衡量人品质是在无人知道的情况下,他将做出什么选择,这是自律的表现,这比别人评价我们更有效。因此,我们一定要坚持自律,使我们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国家为什么提出以德治国,其原因很明了:自律对促进物质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全面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一定要提高自律。我们自律能力提高了,社会主义发展的脚步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正方四辩:
各位老师,同学,对方辩友你们好。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道德建设为社会主义的发展起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因此我们必须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而实现这个素质的基础,必须要以“五爱、四有”为基础。四有中纪律这一项更重要。纪律分为他律和自律。那么自律和他律哪个更重要呢?根据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外因要通过内因来起作用的哲学观点。他律总是要通过自律来实现的。自律是他律的载体,没有了自律,他律就没有了对象。就如警察和小偷,有了警察,小偷还是存在呀!而小偷这个主体,不去通过自律去实现,还是无计可施,他律显然没有了意义。社会主义的有些犯罪者,自甘堕落,知法犯法,尽管有法律的严格管理,还是滑向犯罪的深渊。“莲出于淤泥而不染”完全是由于自身的约束力使其不改变高贵的情操。如果完全依赖于他律,当他律这个外界环境一旦消失,自己将失去约束,就会为所欲为,无恶不作。可见起决定作用的还是自律呀!文天祥被敌人抓获,视死如归。没有人给他以外界压力,凭借的正是他对祖国和人民的赤胆忠心。就是这种自律精神,才留下了“自古人生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佳句。朋友,你希望整天生活在他人的监督之下吗?那样的人生是真正的人生吗?如果是这样,我们如何独立生存?为了避免完全依赖与外界的约束,让我们自己来把握生命的风帆,去搏击风中的海浪吧!外因总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他律是为自律服务的。综上所述,自律比他律更重要。
(二)
有人曾质疑,我们社会性质已发生了变化,我们现在已进入了资本主义社会。在这里我可以 明确告诉大家,我们仍然生活在中国这个社会主义大家庭中,我为生活在这个家庭感到自豪。大家都知道,我们的目标是要实现共产主义,而共产主义的实现离不开我们个人素质的提高,个人素质的提高则是以“五爱,四有”为基础,四有中“纪律”这一项最重要。纪律分为自律和他律,那么自律和他律哪个更为重要呢?根据内因是事物发展的基础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首先,他律要通过自律来实现,自律是他律的载体,没有自律,他律就没有了对象。现在尽管有许许多多的法律约束我们,但犯罪依然存在。有了法律,却还有犯罪,犯罪这个主体离开了自律,还是无计可施。其次,他律的使命是帮住自律得到升华。如果每个人的素质都提高,他律还有什么用。他律虽然有时会起到一定作用,但他的服务对象却是自律。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是如此。第三,他律即使对自律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动摇自律的核心地位。历史的镜头已无数次告诉我们,有了自律的提高,无论他律的影想有多么大,我们的行为都不会改变。文天祥被俘,难道没有威逼利诱吗?有的,而且很多,但他没有屈服,因为他的自律意识支撑着他。正因为有了自律的核心地位的存在,我国历史上才出现了“出污泥而不染”的万世名言。朋友,难道每天生活在他人的监视之下吗?难道这就是你得人生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以后怎样独立生存呢?朋友,为了避免与外界完全约束,让我们把握自己的风帆,去搏击人生中的风浪吧。外因总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他律是为自律服务的。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
(三)
人一般是有理性的。理性的人会懂得只有协调好“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关系,才能使社会和自己可持续发展。只有能自律的人,才是有自由的人,才能成功。一个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甚至为了发展自己不惜损害他人的人,终究是要处处碰壁、不能成功的。社会对一个人的承认,最终要根据他对社会的贡献来认定。一味向社会索取而无所奉献的人,是不可能在社会上得到发展的。“我爱人人恒爱之,我敬人人恒敬之,我恶人人亦恶我,我慢人人亦慢我”。这种人生道理,一般老百姓都是明白的。社会上能自律的人越多,社会就越安定、越进步。因此,真正的思想家、教育家、社会学家都是致力于公民道德自律意识的教育引导的,这是根本的基础性工作。科技工作者所获得的知识、发现和发明要公诸于世,由他人、后人验证或证伪;科技成果也都要经过社会实践检验,在科学技术上容不得任何虚假,造假的科技成果早晚都会在实践中败露。因此,科技人员必须诚实守信,要耐得住寂寞清贫。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科技人员的道德自律既是它职业操守的必须,也是他立身处世和事业成功的根本。要知道,最终只是科技成果商品化,而决不是科技人员的人格也商品化;只是科技成果带有商品属性,而绝不是科技人员的人格带有商品属性。
希望可以帮到你,我们下周一也要辩论了。祝你成功!
(一)
古人云“不理不破”。我再次阐述一下我方观点:学生良好习惯养成靠他律。在我今天的理解来看,这就要求他律施己的措施来保证良好习惯的养成。集体的文明、和谐需要其中的个体之间的彼此磨合,有时甚至要舍弃一些自我原则与利益。比如宿舍熄灯,老大觉得九点比较好,老二的原则是九点半比较好,老三认为十点熄灯也不算晚。三个人都比较自律,但要实现宿舍的和谐,就必须得达成一个共识,这就是他律!一个个独立的文明个体如何在没有统一标准的情况下形成文明整体?下面我们从社会角度来探讨一下他律优越于自律!一种制度越是依赖于个人美德,个人美德越是会加速丧失,因为美德已缺少所需要的制度保障:一种制度约不依赖于个人美德,越有利于个人美德,越有利于更多地保存个人美德,因为这时美德尚有制度为之保驾。如果只靠自律,那我们制定法律的目的何在,如果大学生养成文明习惯靠自律,那我们要学校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干吗,一个完全自律的学校是一个没有秩序的学校,一个完全自律的社会是没有秩序的原始社会,因此他律也是优于自律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需要丰富的理论内涵和理论体系,而且需要通过大量的社会条例,包括政治制度条例,经济条例,司法条例,检察条例等体现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检察制度建设,也就是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特色检察制度的三个基本特点首个就是“法律监督性”。这里也再次说明:我国的检察制度是作用在我国可以自律的各部门基础之上的他律,体现了他律完全是优于自律的。下面再次回到我们的校园里。在我们的校园里,可以经常看到类似于“勿践踏草坪”、等等的标牌,这不是暗示我们你们的自律还不够,时刻需要他律来规范吗?他律的纠错功能伴随我们一生,我们不是一直都在不断的学习、规范自己。一味的自律是不行的,如果都要等待自律来解决,中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只怕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吧。
(二)
古人云“不立不破”。我先阐述一下我方观点:他律重于自律。所谓他律是指依靠外界事物来约束控制自己的行为;而自律则指社会中的个体要自我约束,自我控制。无论自律和他律,目的都是为了完善个人与促进社会的生产。“法者天下之公器”,“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他律在个人与社会的发展中起到极重要的作用。不可否认,自律也在完善个人与发展社会中占有的地位,但相对于他律,自律有不可忽视的局限性。首先,自律的标准是分散的,不统一的。自律所依据的标准是人的内心准则。在当今社会,社会意识的多元化趋势使得个人的内心准则即价值观多元化。分散的个人如此,社会本身也如此。在不同意识形态的控制下,同一行为会有不同的评判结果,因而仅依靠自律,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而他律则遵守社会准则,有一个社会的统一标准,为社会秩序的稳定构建提供了一个平台。其次,自律不能长期稳定的发挥效用。再次,自律对人的行为的控制力是薄弱的。自律依据的内心准则的权威性必须通过他律的社会舆论与法律规定在确立,没有他律,就无自律的权威性。权威性消失,又如何使自律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可见,他律相对于自律有很大的优越性。因而他律重于自律。
自律重于他律
(一)
正方一辩:
各位老师,同学,对方辩友你们好。我先阐述一下我方观点:自律重于他律。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提高自身素质被提到日程上来。而这一切必须通过纪律来体现。纪律又分为自律和他律。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领导干部需要自律,学生要自律,民族素质提高更需要自律。自律是内因,他律是外因,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人生活在这样一个复杂的社会里,一定要具备一种自律能力。这样在某些情况下,人才能“出淤泥而不染”。目前,法律是日益在完善,可犯罪的人依然不见减少,其原因是不言自喻。所以说,自律在社会和日常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每个人有很高的自律能力,那国家的各种机器将不需存在,人人都将和平相处。反之,即使是在严格的法律监督下,人们也将是我行我素。因此,自律重于他律。他人的监督必定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可能随时随地跟着你。所以,一个人的品质、道德修养究竟如何,关键还是他的自律能力。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指出:重在建设、以人为本。在全民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现在不少高校都提出要增强大学生接受教育的主动性,不断的提高他们自我教育的意识和能力,这不是有利的说明了自律的重要性吗?作为中学生,我们更应该严格自律。凡事都要以自律为主,他律为辅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最后,我更加肯定我方观点:自律重于他律。
正方二辩:
2001年7月13日对中国人来讲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北京申奥成功了,它圆了中国人百年的梦想。那么要想在奥运会展我国人风采,如何进一步提高公民的社会道德素质,变成了国家考虑的第一件大事,这也符合我国“以德治国”的战略目标。这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本工程。对弘扬民族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谈到这儿,我们不得不考虑一个问题:在这一过程中,自律与他律到底哪一个更重要一些?首先提出我方观点:自律重于他律。一个人首先是以自我为中心的,然后才是融入社会的。所以,人应该具有自主性。其实,人的素质并不是要到紧急关头才表现出来,而是无时不在的。这样的话,自律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总想让别人作用于你的意识,来约束你,万一在只有自己的危险时刻,你将做出什么选择?社会上的不少犯罪青年,自甘堕落,毫无追求。尽管有家长的管制,法律的管制,国家的管制,但他们屡次犯罪不悔改,这都是由于他们自身没有严格的律己精神决定的。再讲一个我们身边的例子吧。现在,我们面临着期末考试,成功与否不取决于考试制度的压力,家长的压力,老师的压力,而是取决于你的自身压力,对学习的正确态度,和自我的约束能力。学会自我管理,找出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主动的去探索,你怎能不成功呢?假如天天连作业都不完成,而依赖于教师与家长的监督,学习中没有严格的律己精神,那成功将不会属于你。一个人,如果他活着,每天都在依赖着别人对他的管理,那他是不会独立的。有人说:“如果全民的素质都提高了,那个别人想不提高都难。”你们不觉得这句话说的很缺乏理智吗?这句话只适合于个别人想想,假设中国十多亿人都这样想:等大家素质都提高了,我再做也不迟。那领路的人又是谁呢?谁又有这样大的本事,凭一己之力,难道能调动起全民去提高个人素质么?所以说:“无论做任何事情,都要自我严格要求自己。”只有提高了自身的素质,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因此,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
正方三辩:
随着社会的高度发展,科学、文化、艺术等多方面也在不断地向前跃进。我们的素质也当相应提高,那么,如何去有效提高我们自身素质呢?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自律是文明社会做文明人的需要,它要求我们在没有外在的监督的情况下,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自觉按道德要求行事,不因无人监督而肆意妄行。我们提高道德修养,格守自律,也应从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对细节思想不放松,细小事情不放过,以求防微杜渐。因为现实生活中的经验告诉我们,苹果是从针孔般的小黑点开始溃烂的;铁锅是从一斑锈蚀开始穿洞的;一个人的失足,往往是在“小恶”上不慎而逐渐酿成的。因此,我们需要记住“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名言。不要等发展大了再使别人采取他律。所以,自律是一个不断提高自己素质修养的一种自我约束力。在很多情况下,他律不可能处处约束人的行为。而我们更需要自律。在大街上捡到钱包,是应该放入自己的兜里还是交给警察?在商店被多找了零钱,是假装不知道还是还回去?这些现象反映出:他律和自律哪个更重要。试想,法律规定着人们行为的限度。他制约着你,监督着你,使你不做出犯罪的行为。但如果人缺乏自律能力,他律只能是一纸空文。衡量人品质是在无人知道的情况下,他将做出什么选择,这是自律的表现,这比别人评价我们更有效。因此,我们一定要坚持自律,使我们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国家为什么提出以德治国,其原因很明了:自律对促进物质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全面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一定要提高自律。我们自律能力提高了,社会主义发展的脚步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正方四辩:
各位老师,同学,对方辩友你们好。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道德建设为社会主义的发展起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因此我们必须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而实现这个素质的基础,必须要以“五爱、四有”为基础。四有中纪律这一项更重要。纪律分为他律和自律。那么自律和他律哪个更重要呢?根据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外因要通过内因来起作用的哲学观点。他律总是要通过自律来实现的。自律是他律的载体,没有了自律,他律就没有了对象。就如警察和小偷,有了警察,小偷还是存在呀!而小偷这个主体,不去通过自律去实现,还是无计可施,他律显然没有了意义。社会主义的有些犯罪者,自甘堕落,知法犯法,尽管有法律的严格管理,还是滑向犯罪的深渊。“莲出于淤泥而不染”完全是由于自身的约束力使其不改变高贵的情操。如果完全依赖于他律,当他律这个外界环境一旦消失,自己将失去约束,就会为所欲为,无恶不作。可见起决定作用的还是自律呀!文天祥被敌人抓获,视死如归。没有人给他以外界压力,凭借的正是他对祖国和人民的赤胆忠心。就是这种自律精神,才留下了“自古人生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佳句。朋友,你希望整天生活在他人的监督之下吗?那样的人生是真正的人生吗?如果是这样,我们如何独立生存?为了避免完全依赖与外界的约束,让我们自己来把握生命的风帆,去搏击风中的海浪吧!外因总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他律是为自律服务的。综上所述,自律比他律更重要。
(二)
有人曾质疑,我们社会性质已发生了变化,我们现在已进入了资本主义社会。在这里我可以 明确告诉大家,我们仍然生活在中国这个社会主义大家庭中,我为生活在这个家庭感到自豪。大家都知道,我们的目标是要实现共产主义,而共产主义的实现离不开我们个人素质的提高,个人素质的提高则是以“五爱,四有”为基础,四有中“纪律”这一项最重要。纪律分为自律和他律,那么自律和他律哪个更为重要呢?根据内因是事物发展的基础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首先,他律要通过自律来实现,自律是他律的载体,没有自律,他律就没有了对象。现在尽管有许许多多的法律约束我们,但犯罪依然存在。有了法律,却还有犯罪,犯罪这个主体离开了自律,还是无计可施。其次,他律的使命是帮住自律得到升华。如果每个人的素质都提高,他律还有什么用。他律虽然有时会起到一定作用,但他的服务对象却是自律。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是如此。第三,他律即使对自律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动摇自律的核心地位。历史的镜头已无数次告诉我们,有了自律的提高,无论他律的影想有多么大,我们的行为都不会改变。文天祥被俘,难道没有威逼利诱吗?有的,而且很多,但他没有屈服,因为他的自律意识支撑着他。正因为有了自律的核心地位的存在,我国历史上才出现了“出污泥而不染”的万世名言。朋友,难道每天生活在他人的监视之下吗?难道这就是你得人生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以后怎样独立生存呢?朋友,为了避免与外界完全约束,让我们把握自己的风帆,去搏击人生中的风浪吧。外因总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他律是为自律服务的。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
(三)
人一般是有理性的。理性的人会懂得只有协调好“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关系,才能使社会和自己可持续发展。只有能自律的人,才是有自由的人,才能成功。一个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甚至为了发展自己不惜损害他人的人,终究是要处处碰壁、不能成功的。社会对一个人的承认,最终要根据他对社会的贡献来认定。一味向社会索取而无所奉献的人,是不可能在社会上得到发展的。“我爱人人恒爱之,我敬人人恒敬之,我恶人人亦恶我,我慢人人亦慢我”。这种人生道理,一般老百姓都是明白的。社会上能自律的人越多,社会就越安定、越进步。因此,真正的思想家、教育家、社会学家都是致力于公民道德自律意识的教育引导的,这是根本的基础性工作。科技工作者所获得的知识、发现和发明要公诸于世,由他人、后人验证或证伪;科技成果也都要经过社会实践检验,在科学技术上容不得任何虚假,造假的科技成果早晚都会在实践中败露。因此,科技人员必须诚实守信,要耐得住寂寞清贫。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科技人员的道德自律既是它职业操守的必须,也是他立身处世和事业成功的根本。要知道,最终只是科技成果商品化,而决不是科技人员的人格也商品化;只是科技成果带有商品属性,而绝不是科技人员的人格带有商品属性。
希望可以帮到你,我们下周一也要辩论了。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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