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帮帮我!法律的!!!!!!给绝对给!

事情发生在09年8月23日中午12:05。甲骑摩托车经过乙的店门口把鸭血打翻在地上。乙就在店门口说:“给我把鸭血捡起来。”甲可能没听见,乙就又说:“也!怎么老软!”,甲回... 事情发生在09年8月23日中午12:05 。
甲骑摩托车经过乙的店门口把鸭血打翻在地上。乙就在店门口说:“给我把鸭血捡起来。”甲可能没听见,乙就又说:“也!怎么老软!”,甲回过头对着乙就说:“你再骂一句!。”乙就又说了一句:“打翻我的东西你还有这么凶!”甲听完就放下摩托车直冲乙跑去用拳头打乙。乙还手,打不过,跑开来。丙当事在店里用剪刀剪鸭肠子,看见老公被人打就从店里跑出来帮忙。拉着甲,而甲看自己的右手被人拉着弄开来,弄不开就用左手打丙就用手顶上去,丙手上还拿着一把新剪刀,就被甲顶到左手腋下。甲突然就倒在地上,流了一地的血。丙愣住了,乙马上用手机打120。当时有很多人旁观。其中有人打了110,丙被带进公安局,立的是刑事案件。120把甲带进医院经过10小时的抢救过来没有生命危险。当时公安定的伤是轻伤。丙一进去就交了4000人民币,什么都没开也没放出来,过了5天又交了3万说是:2万受害人医病的钱,1万是保释金。写了个2万的单据。交了3万人是放出来了。甲住院的一个月内乙的亲人去看了5次并买了东西去看的。第二个月就去了2次。第三月甲出院但天天去医院按摩。甲一出院,乙丙就找甲解决这件事,想与甲私了。甲就说左手五个手指不能动,用不上力,医好了再说!甲就这么拖到现在。一天至少要三四百人民币。甲从住进医院他老婆就没做事了一直照顾甲。
乙丙很着急。甲说过要打官司,那么请问打官司是民事还是刑事?丙要做牢吗?丙赢的可能性有多大输的可能有多大? 法官会怎么判?

甲47岁,年轻当过兵,有个老战友在报社当主任。 丙40岁,没有什么关系。 乙丙是夫妻,很老实从来没做过犯法的事。 甲乙丙从事的是买卖鸡鸭的生意。 我是乙丙的儿子22岁男。
怎么办??????从小到就没经历这种事,我都喘不过气来,恨自己没本事,有的时候都想死掉算了,自己也就没什么烦恼了。现在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么多自杀的了。哎。。。。。。 我要怎么办?????
好心的人帮帮我!
现在最新进展鉴定已经出来了是:轻伤甲级. 医疗费:43000 有发票的. 我家说一起给对方70000.对方不同意,说手还没好,要赔也可以,一个月给1500,给到退休. 这不是饿人吗吗! 打官司法官会怎么判? 会做劳吗?怎么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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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hy4321
2009-12-22 · TA获得超过33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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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打官司是民事还是刑事?按照你说的情况,如果甲司法鉴定后是轻伤,就是民事诉讼,不会成为刑事案件,所以也不需要坐牢。

  2.打官司丙肯定是要赔钱的,标准就是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包括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具体计算方法为:
  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3.放心吧,如果甲没有残疾,这只是普通的民事案件,需要赔点钱,不需要担心坐牢的事。 另外你现在已经交的3万4千元钱要留好证据,可以在将来赔偿的时候扣除。

  过失致人重伤才要负刑事责任,轻伤不需要负刑事责任,更不需要坐牢,赔钱就行了。对方要的每一笔钱都必须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乱要的钱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莱弘5h
2009-12-09 · TA获得超过8057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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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首先不必担心,这够不上刑事犯罪,以您的叙述丙没有故意伤害甲的意思,而甲的伤也构不成轻伤标准,所以不足以刑事定罪。
甲应当打的是民事诉讼案件(如果他执意刑诉也不必担心,公安局都不给立案的话,他自诉基本没有什么希望)。
现在甲再来要钱,不给!既然他说了要打官司,那倒方便了,把之前给他的钱凡是有收条的都保留好,提起民事诉讼之后由法官裁决给他多少钱,多退少补。不能由他性子要钱,要了那么多,他有依据么?要给他多少钱是要拿医院治疗费单据作证明的,空口无凭绝不给他。
你现在要做的是,一,准备好律师,甲要是起诉,当然方便。要是他就是打算讹诈,你们还可以反诉他敲诈。二作为家里的男子汉,顶起事来,一边安慰父母,一边给他们定心丸,对待甲硬气起来,要告就告,胡闹的话你们就报警。你们没犯罪,没做错事,意外事件而已,有什么可害怕的。三,保留证据,尤其是钱的收条。四,如果公安局说够轻伤,那就找司法鉴定,到底够不够,再说这是过失伤人,不是故意伤人,就是够了轻伤也不构成犯罪,别害怕。(轻伤标准很高的,五个手指没力气只能是轻微伤。)
答案对你有帮助最好,没有就算是帮你打气了,不要胡思乱想,没什么过不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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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律师jack
2009-12-09 · TA获得超过17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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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轻伤的话,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但是,如果能积极赔偿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情况下,公安可以不立案,对方当事人可以不自诉,希望你们能妥善协商解决。
二、对于医药费问题,建议在交足3万后,可以停止缴费。若对方要求继续承担医药费,则要求出具医院单据,做到赔偿有据。
三、如果甲要打官司,可以只打民事案件,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追究刑事责任下要求赔偿民事损失。

参考资料: www.blog.sina.com.cn/xx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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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_2272
2009-12-09 · TA获得超过182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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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双方先协商吧,协商不了的就只能找法院了。会调查清楚的,你不要着急啦 你也帮不上什么 招呼好你家其他亲戚 别添乱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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