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分析 急!!!++
案例:甘风琴遗产纠纷案甘风琴为某国家机关离休干部,丈夫已去世多年,留有二子一女,均由甘风琴扶养长大。长子徐明于1990年与高淑英结婚,生有一子徐军,徐明于1992年因病去...
案例:甘风琴遗产纠纷案
甘风琴为某国家机关离休干部,丈夫已去世多年,留有二子一女,均由甘风琴扶养长大。长子徐明于1990年与高淑英结婚,生有一子徐军,徐明于1992年因病去世,高淑英伤心之余,决定不再婚。之后,高淑英专心照顾儿子和多病的婆婆,次子徐树未婚,在某公司任职。女儿徐红甚得母亲喜爱,现在某国留学。1999年7月,甘风琴因心脏病突发被高淑英送往医院,虽经数月的悉心照料及治疗,仍无法控制病情,于1999年11月3日病逝。在分割遗产时,远在某国的徐红来电话称:甘风琴死前曾打电话给她说,在她死后全部遗产由徐红继承,并提供在场的一位护士的证言。
问:(1)甘风琴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2)高淑英要求继承甘风琴的遗产应否支持?为什么?
(3)徐军是否享有继承权?为什么?
写出理论 和 分析 展开
甘风琴为某国家机关离休干部,丈夫已去世多年,留有二子一女,均由甘风琴扶养长大。长子徐明于1990年与高淑英结婚,生有一子徐军,徐明于1992年因病去世,高淑英伤心之余,决定不再婚。之后,高淑英专心照顾儿子和多病的婆婆,次子徐树未婚,在某公司任职。女儿徐红甚得母亲喜爱,现在某国留学。1999年7月,甘风琴因心脏病突发被高淑英送往医院,虽经数月的悉心照料及治疗,仍无法控制病情,于1999年11月3日病逝。在分割遗产时,远在某国的徐红来电话称:甘风琴死前曾打电话给她说,在她死后全部遗产由徐红继承,并提供在场的一位护士的证言。
问:(1)甘风琴所立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2)高淑英要求继承甘风琴的遗产应否支持?为什么?
(3)徐军是否享有继承权?为什么?
写出理论 和 分析 展开
展开全部
一、甘风琴所立遗嘱无效,本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口头遗嘱的有效要件为:(1)立遗嘱时存在紧急情况,无法通过其他法定形式订立遗嘱;(2)必须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证明。而且一旦紧急情况消失,口头遗嘱立即归于无效。本案中,一方面,徐红只提供了护士一个人的证明;另一方面,甘风琴虽然因心脏病突发住院,但住院期间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订立遗嘱。所以甘风琴的口头遗嘱是无效的。
二、高淑英无权要求继承遗产,但可以请求分得适当遗产。
1.高淑英只是甘风琴的儿媳,不是直系亲属,不享有直接的遗产继承权。
2.高淑英在徐明去世后,悉心照顾多病的甘风琴,属于《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人,可以在遗产分割前要求适当分得遗产。不过这种权利并不是继承权。
三、徐军享有代位继承权,即代其父徐明继承祖母的遗产。
由于享有继承权的徐明已经去世,其继承权转由其子徐军享有。因此,作为其儿子的徐军可以代位继承甘风琴的遗产,继承徐明享有的遗产份额。
口头遗嘱的有效要件为:(1)立遗嘱时存在紧急情况,无法通过其他法定形式订立遗嘱;(2)必须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证明。而且一旦紧急情况消失,口头遗嘱立即归于无效。本案中,一方面,徐红只提供了护士一个人的证明;另一方面,甘风琴虽然因心脏病突发住院,但住院期间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订立遗嘱。所以甘风琴的口头遗嘱是无效的。
二、高淑英无权要求继承遗产,但可以请求分得适当遗产。
1.高淑英只是甘风琴的儿媳,不是直系亲属,不享有直接的遗产继承权。
2.高淑英在徐明去世后,悉心照顾多病的甘风琴,属于《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人,可以在遗产分割前要求适当分得遗产。不过这种权利并不是继承权。
三、徐军享有代位继承权,即代其父徐明继承祖母的遗产。
由于享有继承权的徐明已经去世,其继承权转由其子徐军享有。因此,作为其儿子的徐军可以代位继承甘风琴的遗产,继承徐明享有的遗产份额。

2025-05-12 广告
“调研工厂”(https://diaoyan001.com/)系北京清研灵智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专业智能的线上线下一体化问卷调查和明察暗访平台,支持网络调查、面对面访问、明察暗访、云电话调查、深度访谈、座谈会等功能,同时提供行业定制解决方案。...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调研工厂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