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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段,提出全文的中心论点:六国破灭,弊在赂秦。
本文开门见山地提出中心论点“弊在赂秦”,接着从正反两个不同的角度,即“赂者”和“不赂者”,均受赂秦之害进行论证。“赂秦”的国家因“赂秦”而“力亏”;不赂秦的国家因“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不赂者以赂者丧”。最后总结,重申论点,“弊在赂秦”。
2.第2段以“割城”为例,论证“赂秦”之弊。
紧承第一个分论点“赂秦而力亏”写韩、赵、魏三国把祖先艰难得到的土地轻易拱手送给秦国,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从而论证“弊在赂秦”的论点。
3.第3段,以“不赂者以赂者丧”的事实,进一步论证“弊在赂秦”。
紧承第2个分论点“不赂者以赂者丧”,文中写齐、赵、燕三国虽“义不赂秦”,但“盖失强援,不能独完”,从而论证“弊在路秦”的中心论点。
4.第4段承上启下,提出“为国者”不要被敌国的“积威之所劫”的劝告。
5.第5段,借时讽世,借古喻今,讽谏北宋王朝改变妥协政策,奋起抵抗。
将六国的情况与北宋情况作对比,证明六国力量远弱于北宋,警告北宋统治者不要重蹈六国灭亡的旧事,点明本文主旨,即作者写作本文的目的。
三、论证方法
1.对比论证
用攻战中秦之所得,诸侯之所失与赂秦中秦之所得、诸侯之所失对比,说明秦不用战争就能获得土地,六国不用战争就失去土地,因此六国最终灭亡,是历史必然,将秦与六国对比,将六国与六国对比,同样证明六国破亡为历史的必然。
2.引证法
引用苏代的话,证明“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的观点。
3.例证法
列举六国灭亡的史实,证明观点。
本文开门见山地提出中心论点“弊在赂秦”,接着从正反两个不同的角度,即“赂者”和“不赂者”,均受赂秦之害进行论证。“赂秦”的国家因“赂秦”而“力亏”;不赂秦的国家因“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不赂者以赂者丧”。最后总结,重申论点,“弊在赂秦”。
2.第2段以“割城”为例,论证“赂秦”之弊。
紧承第一个分论点“赂秦而力亏”写韩、赵、魏三国把祖先艰难得到的土地轻易拱手送给秦国,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从而论证“弊在赂秦”的论点。
3.第3段,以“不赂者以赂者丧”的事实,进一步论证“弊在赂秦”。
紧承第2个分论点“不赂者以赂者丧”,文中写齐、赵、燕三国虽“义不赂秦”,但“盖失强援,不能独完”,从而论证“弊在路秦”的中心论点。
4.第4段承上启下,提出“为国者”不要被敌国的“积威之所劫”的劝告。
5.第5段,借时讽世,借古喻今,讽谏北宋王朝改变妥协政策,奋起抵抗。
将六国的情况与北宋情况作对比,证明六国力量远弱于北宋,警告北宋统治者不要重蹈六国灭亡的旧事,点明本文主旨,即作者写作本文的目的。
三、论证方法
1.对比论证
用攻战中秦之所得,诸侯之所失与赂秦中秦之所得、诸侯之所失对比,说明秦不用战争就能获得土地,六国不用战争就失去土地,因此六国最终灭亡,是历史必然,将秦与六国对比,将六国与六国对比,同样证明六国破亡为历史的必然。
2.引证法
引用苏代的话,证明“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的观点。
3.例证法
列举六国灭亡的史实,证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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