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我很想知道秦汉时期军队的军衔制度。希望有详细资料的朋友能够回答这个问题。

各位朋友,我很想知道秦汉时期军队的军衔制度。希望有详细资料的朋友能够回答这个问题。比如那时候将军的级别叫什么,元帅级别的叫什么。亦或者是最低的士兵是什么等级的。总之就是从... 各位朋友,我很想知道秦汉时期军队的军衔制度。希望有详细资料的朋友能够回答这个问题。比如那时候将军的级别叫什么,元帅级别的叫什么。亦或者是最低的士兵是什么等级的。总之就是从官阶最低的士兵,到官阶最高的将军或者元帅什么的。只要有,全部都给我。答案尽量详细一点。等着急用呢!
因为前面几个问题都没有满意的答案,所以百度把我的分数都给扣完了。实在是对不起各位,不能给大家悬赏了。望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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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军队制度2008-07-24 21:07秦朝军队构成
军队构成秦朝军队分三个部分,即京师兵、郡县兵、边防兵。京师兵,由于任务不同,分三个系统:郎中令管辖的侍卫官,包括贝(钱财)选、荫任、军功特拜而产生的传中、中郎等,有俸禄,主要负责殿内值勤、从皇帝:卫尉管辖的皇宫警卫兵,由郡县轮番服役的正卒充当,称卫士,主要职责是守卫宫门;中尉管辖的京都成卫兵,成员是轮番服投的内史地区正卒,主要职责是保卫都城的安全。遇特殊情况,京师另设屯兵。郡县兵,指在当地轮流服一年兵役的正卒。由郡尉县尉管辖。平时训练,并兼管地方安全,战时奉调出征、因所处地理环境的不同,又分为材官(步兵)、骑士(骑兵)、楼船士(水军)三类。大体北方、西北方多骑士,山丘陵地带多材官,江谁及沿海多楼船士。有的郡既有材官,又有骑士。

边防兵,指边郡骑士、材官、边郡屯兵和边塞皮卒。边郡骑士或材官,是本地服兵役的正卒。屯兵是集中驻扎的机动作战部队,由朝廷派遣的将军统率,如蒙恬曾长期领兵屯于上郡。戊卒包括轮番服役的各郡正卒和嫡发的官吏、商人及农民。除分散担任警戒、候望任务外,还构筑维修军事工程。兵种区分秦军分为步兵(含弩兵)车兵骑兵和水兵种。步兵称材官,有轻装与重装之分,前者无甲,持弓、弩远射兵器;后者上体着甲,持戈、矛、戟之类长兵器。着甲持弓、弩者称驾兵,是步兵的主力。车兵仍然装备单辕双轮四马木质车,每车3人,皆着盔甲,御者居中,甲士2人分立两侧,持戈矛类长兵器。骑兵称骑上,着短甲,执弓箭,所乘之马有鞍,无鞍蹬。水军称楼船士,具有一定规模。秦始皇陵兵马低坑的布阵表明,步兵数量较多,是主要兵种,车兵仍是重要作战力量,骑兵尚处于从属地位,弯兵且智较大辞容。作战中,车、骑、步、驾大休混编列阵,配合而行。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结束了,春秋战国几百年分裂的局面。秦灭六国,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秦孝公,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在政治,经济,体制,军事方面,适应了历史发展,国力大增。

特别是秦国强大的军事实力,在统一战争中,横扫六国。秦军战斗力主要来源秦国一套先进的管理制度.据有秦国特色的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在鼓励秦军士气,提高战斗力上发挥了其作用。

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从低到高]:1公士 2上造 3簪袅 4不更 5大夫 6官大夫 7公大夫 8公乘 9五大夫 10左庶长 11右庶长 12左更 13中更 14右更 15少上造 16大上造 17驷车 18大庶长 19关内候 20彻候

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是在商鞅变法中,商鞅设立的。目的在于提高秦军战斗力。

为奖励军功,商鞅规定,凡行伍中人,不论出身门第。一律按照其所立军功的大小接受赏赐.即便是秦国的宗室也是这样。宗室未立军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拥有爵位。

禁止私斗,商鞅认为,在战场上,士兵 为国家而战。奋勇杀敌,是应当的。乡里打斗。为私而斗。于国无力。禁止私斗,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十分严厉的处罚。

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作用秦国鼓励军功的具体制度。使秦军作战能力大为提高。建立了一支所向无敌,横行天下的虎狼之师.作为荣誉,军功爵位基本具备现代军衔的特点,[秦军中。国尉,上将军,将军,陴将军,都尉,郎中,军侯,是军官职务名称]

1授予标准
商鞅规定: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甲士’[敌军的军官]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一级爵位[公士] 、田一顷。宅一处和仆人一个。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 证据是敌人的人头[首级]。就是说在战后,把敌人的人头砍下来,带回军营。作用证据。

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敌人‘甲士’首级,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释放。如果他的妻子是奴隶,也可以转为平民。

杀敌人五个‘甲士’可拥有五户人的仆人。

打一次胜仗,小官升一级。大官升三级。

2惩处
主要是贬值,夺禄,降职。表现不好的,还有失职行为的官吏。国家降低其爵位。消减部分,[所有]俸禄。降低职务。

秦国刑法严苛。实行轻罪重罚.方法很多。具体处罚。

鞭打--最轻的处罚。数量不一。

肉刑--伤害人的肢体。使人残废。

-/刖刑,把罪犯的脚砍下来。

/嚜刑,在罪犯脸上刻字。

/鼻刑,把罪犯的鼻子割下来。

/宫刑,把罪犯去势,当太监

死刑--种类很多

/赐死,是惩处高级军官时常使用。

/生埋,也叫坑之.把人活埋,秦军对战俘常使用。秦始皇焚书坑儒也是。

/车裂,把人四肢分别绑在几辆车上。撕裂,可怕

/弃市,在闹市斩首,还要陈尸数日,不准罪犯家属收尸。

/腰斩,把罪犯拦腰砍成两半。短时间人死不了。

株连-- 士兵几人一组。一人犯法,一 起惩处。军人犯罪。家属连同处罚。

处理刑法的官员是廷尉。管监察的官员是御史。军队外出打仗。御史随行,进行监视。

3待遇
在军中,爵位高低不同,每顿吃的饭菜甚至都不一样。三级爵[簪袅]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两级爵位[上造]的只能吃粗米,没有爵位的普通士兵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军功爵是可以传子的。如果父亲战死疆场,他的功劳可以记在儿子头上。一人获得军功,全家都可以受益。

当爵位到到五大夫可衣食300户的租税。如果军功杰出,衣食600户的。可以养士[自己的家臣与武士]

俸禄,以实物的形式向各级官吏发放俸禄。主要是粟米。可兑换布匹。还有的时侯,国君会发给一些官吏,以钱币,黄金,但数量少。不属于正常俸禄.

俸禄发放的时间单位。秦国以年为单位发放俸禄,叫岁俸。及一年发放一次。

俸禄,主要是粟米的记量单位是‘石’。秦1石=30.75公斤

爵位 岁俸[石]

1公士 50
2上造 100
3簪袅 150
4不更 200
5大夫 250

6官大夫 300

7公大夫 350

8公乘 400

9五大夫 450

10左庶长 500

11右庶长 550

12左更 600

13中更 650

14右更 700

15少上造 750

16大上造 800

17驷车 850

18大庶长 900

19关内候 950

20彻候 100
moblife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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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代以前,中国的武职将军名号只有大将军、前、后、左、右将军。汉文帝时始有车骑将军、卫将军。以后将军名号日益繁多,如骁骑、楼船、材官、伏波、贰师、度辽、龙骧等,或以所领部队(如骁骑、材官),或因奉行的任务(如李广利攻贰师城),甚至或因童谣(如龙骧,见该条),随立名目。而绝大多数则取威武之名,如寇军、扬威之类。这种名号并无一定,名号之间也无上下级关系,因此称为杂号将军。
汉朝武官的级别分:将军、中郎将、校尉三级。由于将军并不常置,有战事时才冠以统兵者将军之称,所以平时一般武官所能获得的最高官职为中郎将。
秦中央掌军事的最高官员称为太尉。秦朝以“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并为“三公”。后逐渐成为虚衔或加官。
西汉武帝(刘彻)元狩四年(前119)罢太尉,始置大司马,加于大将军、骠骑将军号前,如大司马大将军卫青,大司马骠骑将军霍去病等。西汉一朝,常用为加官,授与掌权的外戚,也有不兼将军号者。具体名号有建威大将军、骠骑大将军、中军大将军、镇东大将军、抚军大将军等等,除骠骑大将军之位稍低于三公之外,其余均在三公之上。
东汉时期,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太尉管军事,司徒管民政,司空管监察,分别开府 ,置僚佐。

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从低到高]------1公士 2上造 3簪袅 4不更 5大夫 6官大夫 7公大夫 8公乘 9五大夫 10左庶长 11右庶长 12左更 13中更 14右更 15少上造 16大上造 17驷车 18大庶长 19关内候 20彻候

汉置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等八校尉,为专掌特种军队的将领,其地位略次于将军,后通称将佐为八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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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angxi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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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象棋一样.秦 将军叫将 士兵叫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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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秦汉时期的军队编制来看,军队由两大军种组成,即陆军和水军。陆 军又可分为步兵、车兵、骑兵等兵种。步兵则包括甲士步兵、强弩步兵、轻 装步兵,前两者又叫重装步兵。汉代的骑兵有轻骑兵与重骑兵之分。秦至汉 初,车兵为一独立兵种,至西汉中期,逐渐被骑兵取代。水兵又称“舟师” 或“楼船士”。 具体说来,陆军中的步兵(文献中又称“材官”或“材士”)在秦汉时 期非常普遍,各郡国皆有,主要分布在不产马的内郡①。而骑兵则在秦代便已有之,到汉代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汉代统治者为了对匈奴等善骑射的少 数民族作战,特别重视骑兵建设,使骑兵建制迅速发展。汉武帝时期还大规 模兴建骑兵集团。元鼎六年(公元前 111 年),汉武帝创建了屯骑、步兵、 越骑、长水、射声、虎贲、胡骑七校尉,常驻京师,七校尉兵都统于原有的 中垒校尉,合称八校尉。其中,屯骑、越骑、长水、胡骑则是专为组训骑兵 而设立的。太初元年(公元前 104 年),汉武帝又从西北地区挑选出精于骑 射的“六郡良家子”和从军战死者的子孙(又称“羽林孤儿”)组成羽林骑, 使骑兵得到大力发展。因此,当西汉大将军卫青、霍去病远征匈奴时,汉朝 能发骑兵 20 余万②,足见其规模之盛。车兵又称为“车士”或“轻车士”,秦汉时它已发展为一个独立兵种,并且具有不小规模。匈奴侵犯西汉边境时,汉文帝曾“发车千乘,十万骑”③。车兵以乘为单位,一般每车有 3 人,其中 1 名驭手和 2 名武士,既可冲锋陷阵对敌作战,又可布列阵垒以作防御, 阻止敌人。汉武帝之后,因车兵自身的弱点,即受地形、气候影响较大,不 够灵活,加之匈奴和羌等善骑射、精骑术的周边民族时常与汉发生战争等因 素,车兵作用减小,被迅速发展起来的骑兵所取代。随着造船技术的发展, 秦汉时期的水兵建置也得到发展,水兵数量不断增加,并广泛用于战争。从 史料记载看,水兵多设于沿海地区及江河众多的内郡,其规模巨大,人数以 万计,船只以千数①。仅江淮地区就有楼船兵 10 多万人。水兵种类较多,有楼船兵、戈船兵、下濑兵和冒突兵等。水兵将领由中央委任,有楼船将军、下濑将军、戈船将军等。 从秦汉军队的规模来看,平时与战时有别,中央和地方有异,驻扎和征战不一。 秦朝和汉代均拥有一支规模庞大的武装力量,据史籍记载,秦朝的中央 禁卫军有 5 万人②;南北边防兵计 80 万人,其中西、北边兵 30 万,南方戍守部队 50 万③。地方兵的数量在史书中无明确记载,但有人估计有百万之多。西汉时期的军队总数也无确切统计,据推算,大致也在 80 万至 100 万人 之间④。秦汉时代军队数目如此之庞大,反映了当时的中国幅员辽阔、疆域广大、人数众多;也说明了当时统治者出于内政外交的需要,组建庞大军队 巩固自己的统治,镇压人民的反抗,抵御异族的侵扰;还证明了当时经济已 有较大发展,人丁兴旺、兵源充足、有能力维持庞大的军队。到了东汉时期, 由于实行募兵,征兵制度松驰,难以维持庞大的军队;也由于北方匈奴势力 削弱,对东汉的威胁不大,统治者的忧患意识减小,有压缩军队的客观条件; 加之东汉实行高度中央集权制,除国家拥有一定数量的中央军外,地方郡国 兵不多,只有战时才临时征募兵士。因此,东汉的兵力远不及西汉强盛。秦汉时期的军队在作战时的编制亦有具体规定。由于秦汉社会生产力较以前有了很大提高,铁兵器大量应用于战场,军队人数众多,战争规模巨大, 因此,战争期间双方投入的兵力很多。公元前 215 年,秦始皇令蒙恬率兵 30 万北击匈奴;汉高祖刘邦曾于公元前 200 年亲率 32 万人与匈奴作战。由此可 见当时的作战规模。在作战期间,秦汉军队的编制基本为部曲制。秦统一六 国之后,开始实行部曲制。到了汉代,军队的战时编制主要采用部曲制的形 式。秦汉时期的部曲制形式是,大将军统辖 5 个部的兵力(一般统辖 2 至 3 个部),每个部由校尉(比二千石)和司马(比千石)指挥:部下设曲,由 军侯和千人(比六百石)指挥;曲下设屯,由屯长(比二百石)指挥;屯下 设队,由队率和队史(比百石)指挥;再往下为什伍,由什长和伍长指挥。 即军—部—曲—屯(官)—队—什伍的编制。什伍是军队的最基本编制单位。 部曲的编员与作战编员有较大差额,多者可达千余人①。 秦汉时期的军队平时都各司其职,各守本分。中央军驻守京师和保卫皇 宫,地方军分驻在各郡县,由都尉、县尉具体指挥,执行军务,进行操练; 边郡兵(屯兵)则在边郡太守统帅下镇守边境,其组织编制与前述的战时编 制相同,属部曲编制。 秦汉的兵役制度在各个时期不尽相同,它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发 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在 400 多年的时间里,秦汉的兵役制度以征兵制和募兵 制为主,并伴有谪戍制、刑徒兵制等其它形式。秦汉实行不同程度的郡县制,秦时将全国分为 36 郡,汉代逐渐增加。其征兵亦以郡县为单位,国家对征兵工作有具体规定,包括征兵对象、年龄标 准、身体条件、服役期限等内容。各郡县的在籍男子都有义务服兵役,战争 时期国家还可随时征兵。秦和汉初主要采用征兵制,而且兵役制与徭役制相 结合。按汉代规定,男子在 23 岁至 56 岁期间必须服两年的兵役,第一年在 本郡内充当“正卒”,即在地方接受材官(步兵)、楼船(水兵)和骑士的 军事训练;第二年则在京师做卫士,或到边境屯守戍卫做戍卒。此外,这些 男子每年还要在本县或外地服徭役 1 月,不愿服役的可以钱代役,一般交钱300(或说一千)据有人估计,秦始皇时,当兵服役的人远远超过 200 万,占壮年男子的 1/3 以上。 到了汉武帝时期,除实行征兵制外,也采用募兵制。所谓募兵,即以雇佣的形式招收募集兵员。招募的士卒一般是自愿的,经过一定的考选,具有较强的战斗力。从汉武帝始至西汉末年,募兵已随处可见。如汉代的京师禁 卫兵中便有一部分是募兵,边境要地也常使用募兵屯戍。此外,在征讨少数 民族、镇压农民起义、平定地方叛乱等非常时期,也都使用过募兵。反映了 当时土地私有制的深化和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只靠征兵制,已难以应付长 期的大规模的战争①。从光武帝至东汉末期,募兵制逐渐取代征兵制。汉代的应募者成份复杂,除编户齐民之外,还有刑徒、家兵或军中。这些募兵没 有固定的服役期限,通常是战争结束后即被遣散,在服役期内能从国家那里 领取到报酬(即“赏值”) 秦汉时期还采用谪戍制作为兵员的补充。所谓“谪戍制”是指国家将那 些有特殊身份的人如犯罪吏、赘婿、商人等用强制手段遣其戍边的制度。封 建国家以此办法开辟兵源、扩充戍边力量。如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 210 年),“徙天下有罪谪吏民,置海南故大越处,以备东海外越”①。汉武帝天汉元年(公元前 100 年),“发谪戍屯五原”②。秦汉统治者为强化王权,维护自己的统治,都以严刑峻法治民。触犯封建刑律的人有时因皇帝的“大赦”或“诏令”而免罪免刑,充任士兵,此乃 刑徒兵。这类兵士在西汉中期以后、特别是在东汉时期尤为众多。他们或从 事边防工程和军营的修建,或屯戍边防,在战争期间也临时被武装起来参加 战斗以应急。秦末农民战争爆发时,“秦令少府章邯免骊山徒、人奴产子生, 悉发以击楚大军,尽败之”③。秦汉时期还使用少数民族当兵,这些士兵被称为“夷兵”。 秦汉的兵役制度后来基本上被历代王朝所沿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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