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赔偿金到账时间的问题!!!

我08年5月26日进入公司,3个月试用期满以后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今天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向我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时间是2009年12月14日。按照他的说... 我08年5月26日进入公司,3个月试用期满以后与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
今天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向我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时间是2009年12月14日。
按照他的说法,赔偿是n+1的方式。
我有以下几点需要法律高手解答一下:
1.我从试用期到现在,工作年限是1年零6个月15天,公司应该赔偿我几个月工资呢?这个N是1还是2?
2.劳动法上说必须提前30天通知我,我是今天14号接到的通知,也就是说我应该了领到下个月14号的工资。但公司的说法是,15号以前都算提前一个月通知,也就是说我只能领到这个月30号的工资。到底哪个是对的呢?
3.公司说这个月的工资会在月底打给我,但赔偿金的部分要明年3月才能到账,这个有相关的规定吗??要是他倒闭了怎么办啊?我可以要求他一次性支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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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ow1_notknow2
高粉答主

2009-12-15 · 醉心答题,欢迎关注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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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一年半不满二年,应当支付你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单位在2009年12月14日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后要求你立即办理离职手续,那么等于是没有提前30天通知,应当再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如果要求你继续上班,在30天后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就不用再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了,当然这继续上班的工资也必须照常发放的。
3.你可以拒绝单位在明年3月份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求立即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谈妥的千万不要办理离职手续,必须要求单位签订一个补偿协议,约定好补偿金额及支付期限。

另外,你要看看公司是否是困难而真的没法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是,那么是依法裁员,如果不是,那么就是违法裁员,应当支付你2N+1.
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
2020-09-10 广告
很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2006)行他字第12号文,即:《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 点击进入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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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律师
高粉答主

2009-12-15 · 律师
张勇律师
采纳数:23959 获赞数:83870

向TA提问 私信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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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支付你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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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合同法
2009-12-15 · TA获得超过737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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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2
2、所谓“N+1”的1就是下月工资或者说是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
3、补偿金应在公司让你办理工作交接时就一次性支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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